人类有资格谈论“这肉不让吃,那肉不让吃”的历史,其实颇为短暂。
因为在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时候,蛋白质与肉类都如此珍贵,人类其实也没有挑选的余地:
延续至今的绝大多数民族,那都是但有便吃,一路吃下来的。
我们吃口肉,是真的不容易。
中国上古有八珍,什么淳熬淳母,其实有点类似于现代腌肉酱盖浇饭、腌肉酱搭米饼;什么炮豚炮羊,其实类似于叫花鸡方式处理猪肉羊肉,再油煎鼎烧;捣珍则是各色牛羊鹿獐一起煮——这玩意,荷兰人17世纪也吃,各色肉堆一个罐里,胡椒啤酒和盐一起咕嘟咕嘟。
因为那会儿肉少啊。
“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也只是理论上的。孟子说到吃肉,“鸡豚狗彘”;勾践鼓励生孩子,奖励狗和猪。
所以高渐离和樊哙都是狗屠,也可以理解了:不是人类不爱狗,刘备还爱“狗马音乐美衣服”呢,但蛋白质太少了,逮什么吃什么吧。
而且也不能放开吃,《礼记·王制》规定:
“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太不容易了。
《次柳氏旧闻》说法,唐玄宗正吃烤羊腿呢,让太子李亨负责割肉。李亨一边割,一边用饼擦刀上的羊油;玄宗看着有些不快,回头太子把蘸了羊油的饼慢慢吃了,玄宗很高兴,夸太子:
“就是该这么爱惜!”
反过来大概可以证明,到大唐盛世了,玄宗也懂得可惜饼和羊油呢?
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吃肉不容易,吃牛肉尤其不容易。
因为牛跟农耕息息相关。所以自唐到宋,都是羊肉猪肉为主力。
吃牛肉有名的,李牧在边塞,魏尚在云中,张辽合肥突袭孙权之前,犒劳士兵用的。要不就是《水浒传》景阳冈,武松吃牛肉牛筋;大城市里,吃牛肉的就少。
《金瓶梅》全书基本不吃牛肉。
大概到清朝,马益著的《杂字》里说到肉,有段文字,我看了几乎热泪盈眶。
冬天肥羊肉,烧黄酒数坛。
狗肉常常用,牛肉蘸醋盐。
血肠脏腥气,肝肺买一连。
芥茉调肚子,蛋是淹半咸。
南湖金色鲤,鳞鱽爱尝鲜。
对虾并蟹子,贵些不疼钱。
围心肉一块,鹅鸭鸡相连。
金华腿好吃,肘蹄烂才黏。
奶猪奶羊羔,烧烤盛大盘。
解手刀子片,蘸着酱油餐。
鹿筋鲨鱼翅,参鲍肉丝掺。
驼蹄与熊掌,猴头燕窝全。
哪怕天鹅肉,说要也不难。
野鸡兔子飵,拿着不稀罕。
一路走来,肉食终于能充裕一点,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就很幸福了。
反过来,欧洲人吃肉的经历,那也不挑拣得很。
欧洲人以前过节时,吃各类鸟。比如大英贵族在中世纪时,每逢节日,吃得煞是奢靡:烤个孔雀(古罗马人也吃这个),来头野猪。
问题是这二物稀罕,非王族贵胄吃不起。英国人初到美洲,就很痛苦:苍茫大地路都不认识,哪来的孔雀给你吃?看那厢火鸡肥大壮实,端的是好:火鸡别跑,一起过节吧!——抓来烤吃了。
现在火鸡成传统了,其实早期也无非是:看见就吃,管他呢。
现在大家养宠物狗了,觉得吃狗肉太残忍了,可以理解。但往以前追溯,没得挑时,中国有高渐离和樊哙这样的狗屠,有五台山鲁智深吃蒜泥狗肉的传奇;19世纪之前,法国人也吃狗肉;中欧老食谱里,把狗肉当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罗马人传统里,还有熏狗肉这个吃法。
“可爱到通人性的动物不能吃”这个论题,现在说来理直气壮;但大多数延续到如今的民族历史传统一摆,都会底气不足。
鸵鸟长得也挺可爱,不妨碍象牙海岸人拿来做鸵鸟肉三明治。
孔雀美丽,河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爱吃这俩货,尤其是孔雀的舌头,罗马名将兼美食家鲁库鲁斯尤其爱吃,当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们吃不起”的劲头。
澳大利亚人至今依然吃袋鼠肉:澳大利亚南部,选袋鼠腰肉香煎后,用澳洲红酒来炖,是1980年代很流行的款待游客菜式。
世上一定还有人觉得大白鲟和闪光鲟很可爱呢,但因为俄罗斯人发现它们在里海流域不少,其鱼子还是制作鱼子酱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都是一路猛吃过来的嘛。谁比谁清淡呢?
提一个很独特的案例:日本。
众所周知,日本人经常因为捕鲸的事,跟国际上各色组织吵起来。说起来似乎日本人很野蛮,连鲸都吃,但细想一下的话……
进入工业时代之前,日本人的食谱很无奈:主要是蔬菜、鱼肉、粟米和各类豆制品(酱油和豆腐)。日本传统食谱里不太吃牛肉,猪肉也少(除了所谓牡丹锅),偶尔吃樱锅即马肉锅,红叶锅即鹿肉锅,本土食谱里索性没羊肉。甚至德川幕府第五代将军纲吉,布下“生物怜爱令”,非只是牛马不许动,连吃狗肉都违法。
日本人变着法子吃海产,也不难理解。
所以日本人传统要吃鲸,而且吃得很有花式。老式店铺里,会备花鲸的肉片,留皮,川烫到恰到好处吃;也有生鱼片吃法,先以柑橘汁配酱油、萝卜泥制酱,取鲸肉布满网状脂肪的部分,卷葱,蘸酱吃;也用鲸小肠蒸过再烫熟,令其紧缩而后吃,取其脆。
这些吃法,当然不是一拍脑袋想出来,而是经年累月,锤炼而成,算他们自己的饮食文化。
后来美国人来了,不吃牛肉的日本人,也开始学着吃牛肉了;接着便是上世纪后半段,日本人的捕鲸被各色限制起来了。
虽然是为了保护海洋,听着很政确,但我们说句前因。
欧洲和印度洋历史上捕鲸,那是源远流长。历史上捕鲸最猛的,恰是美国人。1840年,美国专门捕鲸的船超过600,远到夏威夷和塔希提,到处捕鲸。麦尔维尔的名小说《白鲸》里,特意列举了美国浩瀚壮阔的捕鲸史,以及他们处理鲸的许多讲究:他们如何吃鲸肉排,他们如何从鲸身上提取龙涎香,他们如何用鲸脑点灯。
到20世纪,鲸眼看要被吃完了,1937年才签署了《国际捕鲸管理协定》,四年后,国际捕鲸委员会强制性禁止商业捕鲸。
日本人一向跟各色国际组织就捕鲸的事扯皮,大概因为在他们角度看来,是这样的:
以前美国人放开捕鲸放开吃;等捕得少了吃得差不多了,抹抹嘴巴,回头告诉日本人:不许捕鲸不许吃了。
听上去总让人感觉不太对吧?
一个事实:
关于饮食的禁忌,越是上古越少。
上古人类有口肉吃就不容易了,没法挑挑拣拣。
中国古代平民,必须吃狗肉和私宰牛肉来补充热量和蛋白质;日本古代平民,如果不吃鲸,多半也未必活得到这时候。
罗马人吃鸵鸟、河马、孔雀,也是肆无忌惮。
古代没有动物保护法,大家物尽其用,为了生存而搏命,见什么就吃什么,无可奈何。
你可以说现代了,物资发达了,有替代品了,但那是物质极大丰富的地方与年代,才能挑拣。
我们能活到现在,真是靠我们的祖先见什么吃什么,一路存活下来的。
如果非要讲历史,谁家的历史都吃一路吃肉吃过来的。如果论分量,比我们过分的多了去了。
所以我对吃肉,有一些极朴素的看法:
尊重历史也罢,爱护宠物也罢,到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其实还是:犯不犯法,检疫合格不合格。
我自己养猫。我不会吃猫肉;我妈养狗,我也不会吃狗肉。
但这是我自己的一点心理忌讳,我无权拿去强求别人,绑架别人也不吃。
能约束人吃不吃肉的,是动物保护法,是公共卫生检疫,而不是我个人对猫狗的态度。
某种肉,让不让吃,怎么吃,明文见法即是。
只要合乎公共卫生规范,合乎法律,大家各取所需就是。
佛家戒杀生戒荤腥,也只针对出家人;也没有恶狠狠规定普通在家人:不许吃肉!
佛家只告诉你:杀生吃肉,会造业。你吃肉,自己承担可能的后果。
禅宗传说里,百丈禅师遇到过狐狸,狐狸问他大修行人落不落因果,百丈禅师说大修行人当然落因果,但是不昧因果。
我很喜欢这个态度,觉得可以运用到吃肉上:
我知道吃肉可能是造业,很抱歉,我知道这一点,还是要吃,并愿意为此承担因果。
人生于世,吃什么东西其实都是在造业。吃狗吃猪,吃鱼吃羊,猪狗牛羊都肯定会不高兴,但我也没法周全众生。
如果真有所谓地狱,真会因为吃肉转世为饿鬼,那是我的事。
但凡一天吃某种肉不违法,而且检疫合格了,那我就还继续吃自己爱吃的肉。
等吃某种肉违法了,或者有碍公共卫生了,那我就不吃了。
谁要煽情,请便;但如果我没违法,谁却来阻挡我吃肉,就是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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