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可先生:我身上有这么一件事儿,换换性别立刻就能成爆炸新闻。
上个月,有个女粉丝,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家门口,堵了一整天,试图闯进来,直到半夜12点钟还在念念有词。期间我叫了社区的保安,她就在那哭哭啼啼,搞得物业都以为她是个“受害者”。
而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这么做。
第一次我没经验,只当她是个过于热情的粉丝,安抚为主,让她进了家,结果她就在我面前脱衣服,还试图用肢体接触我,同时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叫春声,完了讨走我一条健身穿的短裤。
第二次她一大早就在堵门,想趁我室友开门上班一头闯进来,但被我室友机灵地拦住了。
从她微博给我疯狂的私信来看,她显然是想要与我发生性关系——当然,不说我也能看出来。
你知道最可怕的地方是啥么?
我住在北京,她住在安徽,我从来不曾告诉过她我的住址,但她硬是从我在微博上发的一张照片里,推算出了我家的大概位置,连夜就坐着高铁来了,然后住在我小区对面的旅店里,在我健身回家的路上盯梢成功。
在过去的两三年里,我不断收到她寄来的怪东西,其中包括一件皮革的连体衣,就是上衣和裤子做成一整件那种情趣衣服。
这种当机立断的执行力,这种不顾对方感受的意愿强加……你想想,如果她是个男的,我是个女的,整个案件会恶劣到什么地步?
男版的她最少得判3年,上不封顶。
但现实是,我是男的,她是女的,我就算报警,警察充其量批评教育几句,还敢怎么样?甚至,我还要防着她疯起来反手诬告我个什么东西。
虽然我什么都没做过,看都不敢看她一眼,但是《杨乃武与小白菜》都听说过吧?正所谓“奸出妇人口”,她一个哭哭啼啼的弱女子跟朝阳民警一闹,我是不是高低得去一趟派出所了?
到时候再把小道消息传出来,散到网上,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我是不是就身败名裂社会死亡了?
如果闹到这地步,我除了大声疾呼“我是同性恋”,可还有别的补救措施吗?
而且你信不信,既然我是男的,她是女的,这件事说出来就得有人脑补各种离奇故事,然后骂我,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