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看了一下上热搜的安乐死事件,大概是:
女主角在年轻时得了红斑狼疮。这不是绝症,但积极治疗的话,需要服用各种药物,导致身材变样,原有生活受到影响。她为了保持原有样式不变,便采取消极治疗方式,导致肾出了大问题。
由于没法换肾,于是便选择到瑞士进行安乐死。
她80岁的父亲,陪她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对于这件事,个人理解属于她的私事,没有太多公共讨论价值。但她在视频中提到的安乐死、活体换器官等法律问题,个人认为显然超纲了。
是否允许安乐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承认安乐死的国家和地区,寥寥可数。
全世界有将近200个国家,每次提到安乐死,几乎都是瑞士。也就是说,承认安乐死是极少数个例,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不承认。
主要原因在于,如何有效控制实操风险。
医生是掌握病人生死钥匙的专业人士。医生的法律职责,是救活病人。如果给了医生群体合法杀死他人的权利,则需要全体医生100%都具有极高的道德和职业底线,以及对全体医生有着全方位无死角的有效监控,确保安乐死不会被滥用。
死亡,不能逆转。
哪怕只是出现一个滥用个例,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同时,人性是复杂的。如何有效避免子女把老人送去安乐死的情况,也是实操中的难题。当子女和老人产生矛盾时,或者当子女因为各种原因产生邪念时,如何有效避免实操中的合法杀人,是一个难题。
大家要知道,有规则便有漏洞。要想在实操中避免漏洞,需要执行者自身具有超高的自我约束。
所以,全世界承认安乐死的国家,寥寥可数。
关于活体换器官的法律问题,也很复杂。这主要涉及到器官是否可以合法买卖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现实中也存在极大争议。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绝对的自愿。几乎所有的自愿,都是基于一定的形势。比如,因为你穷,没钱,想换点钱,于是便会自愿做某些事。
这还没有提到一些半胁迫或全胁迫状态下的“自愿”问题。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多数国家基本只承认非减损自己身体物理器官下的自愿。比如,你需要去工作,通过工作换取对价。
再开放一些的国家,承认卖淫合法化。因为性交易的过程,不会减损你的器官。
但对于直接减损器官的行为,争议极大。因为假设买卖器官完全合法化的话,可能会出现一些穷人,成为“器官培养皿”。你去问他们的话,他们可能真的是完全自愿,但这不符合现代社会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
甚至有些人,可能生下来便是被父母当作“器官培养皿”。他们从小被父母洗脑,接触不到其他信息,心甘情愿当“器官培养皿”。
不要怀疑人性的复杂。
所以,即便在一些承认活体器官移植的国家或地区,对此的审查和流程,非常严格和漫长。像她提到的美国,你可能需要等上好几年的流程,才能走完整套审查程序。
而且还很贵,一般人用不起。
她连对父亲哀求的想让她多陪伴的一点点时间,都无法等待,又如何去等待这漫长的几年审查流程时间。
最后说一句,女主角确实活出了自我,不过我感觉她的父亲有点可怜。从父母的角度来讲,把一个孩子从一点一滴逐渐养大,非常不容易,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外人无法想象。
当然,这是她们家庭的私事,也不太好过度评论。
对于死亡这件事而言,个人认为无所谓对错。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自杀。即便不得病,也可以自杀。出于活着的人的人道主义想法,希望能救一个便救一个,但如果确实救不了,也是个人选择。
人死如灯灭。
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个人认为还是要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