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电商立法为全面征税铺路,这下淘宝店主可能躲不过了

电商立法为全面征税铺路,这下淘宝店主可能躲不过了

作者:李成东,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师,电商天使投资人

12 月 19 日,业内瞩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有人说,草案中最重要的条款是对删差评、骚扰威胁用户将的重罚。

但东哥看,其实最重要的一个条款是,明确电商经营主体(含自然人卖家)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这是为电商全面征税做准备,“小”卖家将在劫难逃。

12 月 19 日提交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充分肯定了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 30%。2015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 20 万亿元;网络零售额 3.88 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23 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 10.8%;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7%。

刷单、删评论和骚扰用户,最高可罚 50 万

第五十六条 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实施下列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

(一) 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二) 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

(三) 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

……..

第八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含卖家)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由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 照,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此前阿里、京东都分别通过技术系统,以及人工方式加大了针对刷单,删除评论的打击力度。但政府立法,会给平台打击刷单、删除差评,骚扰用户的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持。

条款看起来处罚严厉,但东哥以为,治标不治本。现在,阿里、京东等电商的惩罚力度已不小了,但该刷单还是会刷单。究其根本,是流量太贵了。2016 年 Q2,阿里巴巴电商 GMV 增长 24%,电商核心收入却强劲增长 49%。这意味着,给卖家免费的自然流量越来越少,卖家越来越难以赚到钱。

不难理解,经常有淘宝卖家找人删差评,甚至骚扰威胁用户的情况,毕竟,一个差评甚至会决定一个店铺的存亡,一家人的生计。商家敢冒风险的“极端行为”背后是生存艰难,立法只是增加了违法成本,并没有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全面征税做准备,自然人也必须工商登记

昨天,东哥和一个朋友交流业务,他是某推动县域电商发展的投资基金操盘手。他谈到一个现象,现在,政府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结果,只是加速了工业品下行,却没做好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不只冲击了当地脆弱的零售经济,还连带冲击商业地产和税收。从长期看,规范电商,针对电商的全面征税势在必行,这次电商立法,显然是为此后征税做准备。

不可能说开线下实体店交税交房租,而开网上店铺不需要交税,两者都是就业。不能说只要线上的就业而不需要线下的就业了。公平竞争,针对个人网店征税是世界普遍的规则。

草案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包含自然人淘宝店主)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该条同时规定,自然人通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当向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提交姓名、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2014 年 3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自然人不经工商登记开设网店(主要是淘宝店,微店)。随着电商产业快速发展,数额庞大的自然人网店在促进大众创业的同时,也出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逃避法律制裁等众多乱象。

监管部门因无法掌握自然人网店相关信息,即使发现违法行为也难以落地查处,此外,只有经工商登记的市场主体才被纳入工商部门年报、“双随机”抽查等监管体系。一些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网店为逃避监管和缴税义务,以自然人名义开展经营,甚至催生开设自然人网店虚假认证产业链,自然人网店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

一些诚实守信、优质经营的自然人网店期待在公平、合理规则的激励下升级为企业,谋求更大发展;线下市场主体要求公平竞争、市场准入规则统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 卖家不交税,Amazon 和 ebay 将面临罚款 10 亿英镑

个人网店交税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而不只是中国才有这个问题。只是在欧美更加注重营造平等的商业环境,线上线下一视同仁。

2015 年 BBC 曾报道过,如果 eBay 和 Amazon 不能有效查处利用其平台逃税的卖家,将因“忽视”拖欠 VAT 被罚十亿英镑计的罚款。

法律逻辑上,在线交易平台有法律义务调查其平台上众多海外卖家的逃税行为;英国商业团体纷纷表示:不公平竞争快把他们干破产了。所以 Amazon 和 eBay 表示他们将会让所有用户了解自己的法律义务。

杜伦大学的法律教授 Rita de la Feria 表示,如果 VAT 问题卖家的数量和传闻的一样多,其罚款将高达数十亿英镑。根据欧盟法律,Amazon 和 eBay 及其他平台应该对所有未付 VAT 和违规交易者负有连带责任。Rita 还补充说明,如果平台对正在发生的逃税行为知情,其也将遭受法律制裁。

► 征税有什么具体影响?卖家唯一选择是涨价 10%

将提高淘宝商品价格,影响 4 万亿网购的一半的商品交易。

为什么不是全网商品价格涨价?因为,目前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等自营 B2C 电商就是正常交税的,也包括天猫和京东平台的商家,都是工商注册的企业店铺。因此如果要全面征税,主要也是针对淘宝等平台(包括微店)的自然人店铺。

2016 财年(2015.3-2016.3),阿里巴巴平台零售交易额为 3.09 万亿元,其中淘宝交易额为 1.877 万亿元,天猫交易额为 1.215 万亿元,淘宝 60.7% 占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目前阿里平台很多品类的商家销售额排行榜,淘宝店铺经常占到一半以上。

之所以淘宝店比天猫店销售额更好,并不是运营能力更强,而是淘宝店铺作为自然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天猫的佣金。不同的税收制规则,成熟的欧美和日本韩国电商绝大部分都是 B2C 为主,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商市场却以 C2C 为主的根本原因所在。

圈内有一个说法,做淘宝 / 天猫店,必须要 50% 以上的毛利润率才能赚钱。因为,需要 15% 的广告流量费,15% 的人力成本,7% 的仓储物流费,库存退货损耗至少得 10% 以上。因此,进货 50 元的商品,在淘宝零售价 100 元以上才有可能赚钱。

实际上,这种说法里,卖家在经营当中漏算了一项,如果零售 100 元,还需要缴纳 50*17%=8.5 元的增值税。大部分淘宝店家进货,没有增值税抵扣项,实际最终缴纳 17 元的增值税。如果要征税的话,50 元的零售价,零售 100 元,减掉 17 元增值税后,实际的毛利润率是 33➗83=39.75%,淘宝店家从微利,瞬间就会变成了亏损 10%。淘宝卖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至少涨价 10%。

涨价 10% 会对淘宝卖家竞争力有显著影响,比如,家电 3C 数码等电子产品涨价 10%,就基本没任何价格优势了。更严重的是,即使卖家能接受缴税后涨价的经营压力,也无法面对历史追溯,税款补交的问题。

由于经济下行,几乎每年都有相关地税部门要求淘宝 / 天猫商家补交税款的新闻。2015 年,网上就盛传河北、江苏、上海、桂林等多地税务部门要求天猫商户补缴税款。由于担心补交数额巨大,传言部分店主打算提价,甚至有人要关店跑路。经媒体核实,确实有部分天猫商户被地方税务部门约谈或要求自查。

此前,阿里巴巴公关部陶然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曾表示,电商市场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尚未强制实行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审批,还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更应放开市场。不收税带来的电商发展及其解决的就业机会,以及其他的周边利益,“远远要比收税带来的利益大得多。”

► 国内快递一般不超过 3 天,双 11 怎么做?

《草案》中最后还有一条比较坑爹的规定是关乎快递物流的。具体是,如果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服务过程中,电商交易物品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应当依法赔偿。以加盟方式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加盟方与被加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如何判定快递物品延误? 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介绍,目前,国家对快递时限标准已有了一般性规定,不特指某一企业或品牌,也不特指从哪里到哪里,规定国内快递时限为 72 小时送达。

如果,严格按规定 100% 执行,“天猫双 11”基本算是报废了。菜鸟物流数据,2014 年双 11 结束后的第九天,签收率也才 76.7%,还有近 10% 的订单快递公司还没揽收。时间过去两年,虽速度有大幅提升,但大部分订单配送是超过 3 天的。

► 接下来就是微商了

几天前,电商大 V 龚文祥发布了一个微商排行榜,入围最低的销售额都是 10 亿以上。东哥以为,不查,各个都是第一,交税,各个都是牢底坐穿的节奏。

马云曾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明天晚上。”东哥想说,如果接下来对淘宝卖家也要强制缴税,后天只会更加艰难。

来源: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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