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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该有权利吗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除非这条命令与第一条原则相矛盾;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除非这种保护与以上两条原则相矛盾。”以上是著名科幻作家、“机器人学之父”阿西莫夫提出的“机器人三原则”,被后世无数的科幻小说及影视作品引用,被人们奉为经典。

这三个原则,乍一听似乎是三个平行的原则,但是我们仔细一看内容,就不难发现其实这三个原则的优先级是逐次下降的:机器人最重要的是不可以伤害人类;其次是在不伤害人类的基础上服从人类的命令;最后才是保护自己。

可想而知,这里的保护自己后面应该还有一句潜台词,那就是“以便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由此可见,“机器人三原则”事实上完全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为机器人强制戴上的枷锁。

这说明,在阿西莫夫眼中,机器人只是冷冰冰的机器,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既然是工具,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权利,所以当“保护自己”与“不得伤害人类”、“必须服从人类命令”相矛盾的时候,机器人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可以被毫不犹豫地牺牲。IOS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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