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如果双方感情融洽,结婚前女生提出房子加名字这个要求过分吗?

如果双方感情融洽,结婚前女生提出房子加名字这个要求过分吗?

楼主提问:

因为欢乐颂有了这个疑问。如果男方或女方婚前单独在北上广买房,而后两人因为感情融洽准备结婚,房产证加名字、婚后女方管理家庭财务收支等要求,是否合理?

maomaobear答案:

房产证加名字,女方掌控收入居然已经是传统了……。1998年房改,一代人都没有到啊。

要房子加名?其实折现更好嘛。房产价值折现一半赠送给女方,买房也好,理财也好,女方自由。

这个其实就是买卖婚姻的一个面具。和农村买媳妇,要彩礼类似,只不过价格比较高。

生意就是生意,谈感情伤钱。

这个生意是一笔财产换结婚证,但是不能担保不离婚,也不能对结婚期间的权利义务做出有效制约。女方做不做家务,生不生孩子,甚至上不上床,都没有合同约束,婚后再说。

所以对男方来说,这个生意风险比较大,一线城市因为房价高,风险就更大。

感情好结婚,物质不是重点考虑对象,满足婚后正常生活的经济基础有就可以,没有分你的我的。女方家里有钱女方多负担,男方家里有钱男方多负担。给外人看把面子做足。楼下就有婚前全款写女友名字的。

考虑钱,要买卖婚姻的恰恰是凑合的,感情一般的,女方提出要约,男方讨价还价,有的一拍两散,有的成交。

提出来已经是当生意在谈了,就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罢了。只有谈不谈的拢。

公子姜小白的答案:

补充一下我的答案,有的朋友说小说里应勤是全款买房。如果应勤真的是全款买房,那么新女友的行为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毕竟北上深一线房子的首付可能会耗尽一个普通家庭的全部积蓄。但是如果应勤贷款了,那么新女友的行为完全是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我父亲和我讨论过,我父亲的观点的是,如果男方北上深付首付,到了双方谈婚论嫁前,他会向男方提出房产加名,并且愿意支付男方家庭首付一半左右的补偿,具体方式灵活多样,或现金,或买车(如果能上牌),或装修家电,或几种方式组合。他的原则是既然两家成为亲人,他也不愿让亲家吃亏,但是自己女儿的权益必须保证!!!并且涉及财产的问题,他不希望让新人因此产生龃龉,所以他不用我去开这个口,他会去和男方家庭谈。
当时我听到老爸这个说法觉得真是man 爆了啊!毕竟自己的女儿自己不撑腰谁来撑腰呢!

———-原答案的分割线———-我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喷应勤的新女友太过分,领个证就想拿到人家一半财产之类的。应勤只是付了首付,还需要还贷,这部分贷款会延续到婚后由女方共同负担,所以女方要加名字没什么过分的。如果应勤觉得自己吃亏了,那么女方可以给男方家里一部分钱后再要求加名字。
像应勤这种男生,贪图膜的时候能立马拍桌翻脸走人。找了个有膜的,一谈房子,又鸡贼的怕人家贪图他的财产,还想拉个人陪他还房贷。有了新女友,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还没事时不时去前女友咖啡店前晃悠,这不是渣是什么?

夏河的答案:

说个真事!
有个男生追我,他买了一套房子,首付50万,贷款100万!首付是他和父母各一半,房子是他名字!现在房子下来了,装修他算了下大概20万!这钱有点拿不出来,而且结婚还得花钱,追我的时候给我说,要不你家装修吧…
我说可以,那你加我名字!他说那他爸妈肯定不同意啊…还说你为啥还没结婚就想离婚的事啊,你怎么心思这么深啊,心眼这么多啊,你肯定不爱我…
其实就算我家不出钱装修,他工资5000每个月房贷4000,可以想象,生活会是什么样!我觉得加我名字都应该!他说凭啥啊,他自己的贷款他自己工资还,和我又没关系!
我擦,婚后你给我5000家庭花费,和1000花费一样吗?明显女方要付出很多的啊…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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