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不是减轻税负的唯一出路。
只需一步就能轻松达到节税目的。
先上图。
书归正传,税法筹划只需谨记两点: 有效,合法。
下面通过实例教你轻松达到减税目的。
王某为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报酬为 2 万元,王某需提供相应发票给企业。这时王某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缴纳 20,000 * 0.8 * 20% = 3,200 元,实际到手收入为 16,800 元。
在现行的税收体系下,自然人为企业提供服务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超过 2 万元不足 5 万的部分税率 30%,超过 5 万的部分税率为 4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实际操作,自然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时候一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王某需要自己为自己缴纳社保 2,000 元,本月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只有 14,800 元。一年收入 20,000 * 12 = 240,000 元,需要缴纳个税 3,200 * 12 = 38,400 元,社保 24,000 元,年可支配收入 177,600 元。
问题就来了,如果王某去注册一个公司,情况会不会变化呢?
收入端:
依然是每个月 20,000 元收入
根据财税[2015]96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3 万元收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可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成本端:
1.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从事类似咨询、设计等服务,你可以在某处住宅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国发〔2014〕7 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权限放给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现在不少地方允许将住宅注册登记为经营场所,但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而有些地方规定,在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甚至可以不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例如上述王某住宅注册,一个月租金 4,000,房东选择去税务机关代开租赁发票,一般地区会采用综合税率计算,总之该业务需要缴纳税金约 200 元,一年约 2,400 元;所有费用王某承担,一年总成本 50,400 元。
根据财税 2016 年 36 号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2. 自己发自己工资,一个月 5,000 元,扣除社保大约 2,000 元(一年 24,000 元),月个税约 18 元,年个税 216 元;一年公司成本 84,000 元;
3. 水电煤,差旅等各种支出开公司抬头,一个月成本月 4,000 元,一年成本 48,000 元;
4. 买辆车,100,000 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分 4 年折旧,每个月折旧费 2,083 元,一年折旧费 25,000 元;
一年累计成本为 50,400 + 84,000 + 48,000 + 25,000 = 207,400 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240,000 -207,400= 32,600 元。
企业所得税为 32,600 * 10% = 3,260 元。
根据 财税〔2015〕34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合并之前所有的税费(3,260 + 216)= 3,476 元。
好了,结果不言而喻了吧。
再进一步,你要将公司的留存收益取出,计算个税也就 5,868 元。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加起来不过 9,344 元,和 38,400 元比呢?
来源:知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