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八年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是怎么遇见秦鸳的。
那时候我高一,正值暑假,打球回来看到她在我家门口吵架。嗯,和我家王欢吵架,王欢是我家的长毛老狗,地包天的小京巴,呲牙咧嘴凶得很。
王欢“汪汪汪”,她报以更凶狠的“汪汪汪”,吵得热火朝天。我走到门口,王欢住了嘴,尾巴摇成螺旋桨。她回头看我,也收起了一脸凶相,腼腆地冲我笑了笑。
我开了大门,边往里走边想,挺好一姑娘,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我进门坐下吃饭,外面又传来狗吠。
我妈问:“那丫头还没走?”
我说:“是呢,我进来的时候门口是站了个小姑娘,咋了?”
我妈回:“咱家那个南房不是收拾出来想出租吗,往门口贴了个出租信息,她一个丫头来问,说她要来住,这院里不还有你爸和你俩男的嘛,她一个小丫头住进来不太合适。她就你们学校的,你们每天晚自习下那么晚,走一截巷子才能回来,她一个丫头又不像你。所以我就没答应!”
我爸说:“那有啥,叫天宝一路送回来不就行了。我俩咋了,我俩的为人你不知道啊,别说住一个丫头,这院里住百十来个丫头我都不多瞟一眼。”
我妈翻个白眼:“咦,你少臭贫了,你这院里站都站不下百十来个丫头,还住,想得真美。”
可最后,这个叫秦鸳的姑娘还是住了进来。
秦鸳的姑姑和我父母是老同学,大人们围坐一桌喝酒吃菜打了个招呼,她就搬了进来,什么不方便不合适的就没人提了。她说,想住在学校附近,上下学节约时间,方便学习。
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秦鸳是美术生,不上晚自习,在家也不怎么写字,闲得无聊,把王欢都给洗了。
她那小屋里几乎没有娱乐设施。她用铅笔把指甲盖画得乌漆抹黑,蹭我一手铅笔黑,把我气得要命。
还有,我们那边一排小院都有房出租,可她偏偏挑到了我家,你说气人不气人。
我一开始以为是她姑姑的缘故,后来才知道她在我家找房子受挫,回去和她姑姑讲了,才知道有这层关系。
她最初特别执着于我家,是因为我家院里有个葡萄架,她路过看到葡萄架上的葡萄那么大一嘟噜,绿得晶莹清亮,一看知道甜得爆汁。她挪不动步子了。
住谁家都是住,住这家还有葡萄吃,她就这样瞅准了我家。后来,我很生气,我可是堂堂一米八八的帅气小伙,浓眉大眼,阳光开朗,居然比不过我家的葡萄架。
后来多少个日夜,她就蹲我家葡萄架下眼巴巴地盼着葡萄熟,每到这时,我就幻想,如果早点认识她,她还是个小女孩,我就骗她,只有当我媳妇才能吃我的葡萄,我想看小小只的她说:“那好呗,当就当。”
我俩不是她一搬进来就好上的,更接近于日久生情。最开始是一起走路,我话少,她话多,每天上学、回家都叽叽喳喳个没完。
例如教师节送班主任一条领带,班主任胖得连脖子都找不到,送啥领带啊;今天速写,同桌减肥饿得不行,把苹果从背面啃了一半啊,甚至有时还把摇头晃脑说成摇头晃奶等等。
我就这么每天热热闹闹地上学放学,我俩的班里都流传着我们谈恋爱每天黏在一起的消息。
有一天,她又和我走在巷子里,嘀嘀咕咕地念叨个没完,我停下来看她,她也看我。
那时是秋天,太阳落得比夏天早,巷子被暖暖的发红的暮色笼罩着,她头发有点乱蓬蓬,眼睛又黑又亮,鼻尖圆嘟嘟地翘着,穿着一件白衬衫套灰色线衣,因为路上一直在给我讲学校里的琐事,所以脸蛋通红。
我不知道她眼里的我是什么样,但我眼里的她,这个疯疯癫癫的姑娘,可真好看呀。我俩相视了一会儿就发出一阵大笑,笑到扶墙。笑得莫名其妙,一点都不浪漫,就是想笑。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对她说了我已经练习了很多遍的话:“大家都说咱俩谈恋爱,咱俩不能辜负众望。”她哈哈哈地笑得很开心,眉眼弯弯,脸蛋通红,抬起手拉着我的领子,啥都不说,拽下去就亲,亲完就跑了。
我在巷子愣了一下,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脸颊也滚烫发热。我摸了摸脸,发现自己的嘴咧得那么大,我想收又收不住地开心,根本控制不了,就这么傻笑着站在那儿。
过了一会儿才想到跑出去追她,她已经跑得看不见了,影儿都没了。我俩的初吻,就这么交待了。
十七岁的秋天,在一片笑声里,在我从小嬉耍打闹跑过无数遍、通往我家路上的一条巷子里,我的姑娘,她亲了我。
哎呀,真好啊!能遇到她。
后来呢,我们俩高三了。她那么散漫的一个人,在美术集训时关了灯还在卫生间画画,画到两三点。
过年的时候回来见我,整个人被包在大棉袄里,露个尖尖的小下巴颏。
我问她怎么瘦了,她说:“哎呀快别提了,都怪我们那个画室伙食太好,人家出去集训都瘦了,就我整天嚼着吃东西看着脸瘦了,可实际上腰上胖一圈,哎呀,你是看不到呀。听阿姨说院里新住进去个学弟,长得好看不好看啊?你每天和人家上下学啥感觉啊,学校里有没有谣传你刚走一个就又勾搭上一个魅力无敌男女通…..”
我用棉手套盖住她的嘴,又亲到了我的棉手套上。她闭了嘴,咧着一口小白牙笑,笑得暖洋洋。我突然想起来,我初见她就觉得她脑子不好使。可不是么,一天到晚傻乐呵。
哦,对对对,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她成功地没考上我俩一起报的大学。
她成绩在美术生里算不错的,我建议她可以报几个其它学校,异地恋的话就异地恋呗,大不了我平时多跑跑。
她扭扭捏捏地不肯,最后悄悄和我说,他们都说大学那几年最好玩了,最有意思,是最好的日子了。我想和你一起嘛。
于是,我们本可以在相识的第七年结婚,却因为她的这个要一起度过好时光的念头。我晚了一年才能筹备婚事。我终于能把这个傻姑娘娶回家了。
当年她死乞白赖地在我家门口要租房子住,现下她拿着我家门钥匙,名字在我的户口簿上,当年她在门外馋着我家的葡萄,现下葡萄架上酸溜溜的甜蜜蜜的都是她的。
当年她和我家狗吵得不亦乐乎,现下我家养的已经是另外一条狗了,见了她高兴地满院子疯跑,跑完就躺下把自己的肚皮露出来盼着她挠挠。
我和她呢,归根结底就是千万个普通人之中的两个。你说最怕一生碌碌无为,可我觉得,有她的陪伴平平淡淡、生儿育女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
我既不是英雄枭杰也不是商界大贾,我没有战争往事也没有风流韵事。也许老了的时候,唯一能给孩子们讲的,就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我很高兴遇到她。
作者张春天,现为学生
来源:现实一种(ID:xianshi1z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