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森堡:
今天大家在说到宋朝时,通常会觉得宋朝是个文明开化、礼教昌明的朝代,但其实如果从细节出发,我们会发现宋朝的社会在基层存在着各种乱象,黄道诚老师在论文中就提到过宋朝时期民间甚至还有活人祭祀的恶俗。
宋时活人祭品是分等级的,最顶级的祭品是儒生,次一等的是僧侣,其余的人再次之,因此读书人也成了邪教团体觊觎的对象。
说有一儒生,有一次在田间赶路,天色渐晚,一个种地的农民见到他就告诫说,前方道路有野兽出没,一人夜行太过危险,这附近有户人家,不妨去那留宿。那儒生心想也好,于是就按照农民所指的方向去找,没多久果然发现一个大户人家。宅院主人见到来了一个儒生,立刻表现出了非凡的热情,留儒生吃饭,席间这户人家里一个美女还出来服侍这个儒生。这儒生看人家姑娘漂亮,那流氓劲儿也上来了,口出轻薄之语,但姑娘“欣然而就”,这儒生一看这个就昏了头,决意留宿在这户人家了,之后几晚,漂亮姑娘都来和这个儒生亲热。
有一天夜里,姑娘又来了,对儒生说,其实这户人家想杀你祭鬼,早就计划好了,我本是一个良家妇女,被他们抓到这来的,他们让我哄你其实是为了把你稳在这好等他们下手。这儒生听了以后吓得魂不附体,趁着夜里从墙上凿开了一个洞带着姑娘跑了。
两人那真是没命地跑,等天亮的时候竟然跑出了40里地,然后报告了地方官,官军闻讯立即出动,将宅院里的邪教团体一网打尽(尽得奸状),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这户人家已经杀了几十个人祭鬼了,那个在田里给儒生指路的农民也是这个邪教团体的一员。
在宋朝,这种民间搞活人祭祀的情况并不少见,朝廷对这种恶俗极其痛恨,惩治手段也异常酷烈,天圣九年(公元1031年),宋仁宗就在诏书中表示,杀人祭鬼可用凌迟,但其实凌迟这种刑法在当时还没有被纳入宋朝的司法体系中,属于法外之刑,可见朝廷为了打击邪教团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觉得还挺好的。
参考文献:
黄道诚. 宋代侦查制度与技术研究[D]. 河北大学, 2009.
孔学. 论凌迟之刑的起源及在宋代的发展[J]. 史学月刊, 2004(6):38-43.
@战争史研究WHS:北宋政和年间,江宁人秦楚材至东京,宿汴河边客邸,夜闻门外有人厉呼其名。秦伏门窥之,见壮汉十余人在院中立油锅,烹油正沸。秦畏怕,不敢出门,众人见其不出,怒泼油而去。翌晨店家贺其幸存,说这些无赖每三五年就要捉人扔油锅里,活烹了祭鬼(秦一路被该团伙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