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戳轮胎熊律师:
我并不是晒这位同学,而是想告知一下大家。
这个“男女同休”的方案是不可行的,是某些从来没开过公司的女孩纸的空中楼阁。
我们假设这个方案已经立法的前提下:
1,企业在目前劳资关系中,资方是强势方。
“假期”是一个权益,权益是可以放弃的。
你在单位上班,你可以选择休,也可以选择“不休”“自愿加班”。
你当然可以大咧咧的和公司说,我要休,等你休完回来后,晋升、加工资、大项目什么都和你无关了。
大部分人,例如70%的劳动者只能选择“自愿加班”。
即使是他的夫人,也是希望自己丈夫未来可以多赚一点钱,默默忍受不公。
2,在1成立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选择男女的时候。
女性是100%需要休假的,男性是30%需要休假的,剩下70%可以通过威逼利诱屈服的。
你是用人单位你选哪个???
3,就算有人提出:我们强制执行啊,强迫必须休息,不休息企业罚款,拘留。
好了,你们把企业都给玩死了,纷纷想着休假不上班,企业倒闭数量多了,工作岗位少了。
竞争更激烈,资方更强势。
以后企业招人:长得难看的、秃头、腿短、阳痿、GAY这类优先考虑……
4,最后,这并不是一个男权女权问题,也不是什么狗屁父权社会压榨女性问题,这就是一个单纯的企业用工成本核算,是一个不复杂的数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