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谈谈职业打假人

谈谈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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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听说职业打假人大概是在20几年前吧,那时有个很出名的人叫王海,山东青岛人,有篇文章写他,题目叫《刁民王海》。1995年,王海还获得了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会颁发的“消费者打假奖”。

后来“打假”这件事渐渐不是热点,也很少有人提起了。

不过最近几年我又频繁见到职业打假人的法律诉讼,许多知名品牌都遇到过职业打假人,王海最近的一起诉讼就是跟耐克的官司。

客观的讲呢,职业打假人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维护法律制度和监督品牌产品质量的作用,但我觉得这个作用没那么大。

因为职业打假人做事的时候也要考虑成本问题,太难搞的他们是不会碰的,比如鸿茅药酒,这种企业做事彪悍,职业打假人不会去碰,或者碰一次就再也不敢弄了,毕竟有那么多无风险低成本的品牌可以去找,这种地头蛇他们就不会去做。

第二个呢,质量问题发生最多的领域其实是小品牌小卖家,那他们也不去碰,因为这种打假对方赔不起,白费精力,不值得。

职业打假人盯上的企业,都是那种有经济实力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他们只要抓住把柄,这样的品牌一般会认赔了事,客观上讲,职业打假人确实在帮助品牌学习各种法律知识。

所以说品牌的一个作用就是降低了社会的监督成本,即使没有执法部门去监管,还有职业打假人去监管呢。

但职业打假人发展到最后,就像王海说的,打假跟正义无关,只跟利益有关。

毕竟大部分品牌在做大后是很注意企业合法合规的,所以品牌忽略的那些细节,往往处在一个中间或者灰色地带,或者是法律的空子,这就让职业职业打假人有了发挥的空间。因为明显不守法的,职业打假人不会去惹,只有守法又有疏漏的才是他们中意的目标。

举个例子,洋葱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既被认定为蔬菜,同时又被认定为调料。而中国关于食品的法规中规定,儿童食品不能含有香辛调料,但是可以含有蔬菜,这就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规定。

如果你生产儿童食品,如果放了洋葱,你可能是以蔬菜的规定加入的成分,但职业打假人看了你的食品成分列表,他就有可能起诉你违反了国家规定。

再比如呢,中国的可被称为食物的东西,国家是有个详细列表的,就是说你提供食物只能在这个列表里找,如果你提供了一种平时大家都吃,但没有在列表里的食物,那你就违法了。而且有一些食物是这样规定的,按照当地传统习俗可以被认定为食物,那在当地卖就不违法,但在外地用这种东西做食物就是违法的。

所以呢,很多卖地方特色菜的餐厅,招子就应该放亮点,职业打假人对法律的熟悉程度会超出你的想象。

在很多职业打假人的诉讼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属于鸡蛋里挑骨头的无理取闹,但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看,他们确实是有依据的。

比如新的《广告法》中关于不允许使用极端表述词汇的的规定,就让很多店家商家中招,有位出版界的朋友说,他们最新版的图书上市因为写了“最新版”,也被打假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职业打假人又普遍增加了社会的成本。毕竟许多官司是无谓的官司,对社会进步毫无意义,却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而从法律角度讲,职业打假人却是最讲法也最懂法的一群人。

从我个人的观点看,他们做的生意是这个社会众多投机生意中的一种,跟淘宝上的职业差评师类似,谈不上高尚,也不能说违法,但总让人觉得这种事情不那么舒服吧。

职业打假人可能是品牌经营过程中一个插曲,估计大部分上升的品牌都会遇上,不知道这值得恭喜呢,还是要烦恼才好?

来源:小马宋 WeChat ID:zhongguowen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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