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于庭的小法师
#宋喆获刑6年#
当初,王宝强被绿的新闻引爆的时候,大家还笑话他怎么请了一个非专业离婚律师来代理,笑话他只请贵的不请对的。
后来随着案件的进展,宋喆突然被刑拘了,吃瓜群众才恍然大悟,人家请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是对的……
#微博法律大讲堂#
职务侵占罪,和合同诈骗罪一样,是刑事控告律师以刑事手段倒逼民事案件推进的常用案由。
其在构成要件上主要有几个要点:1,涉案人员和公司之间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雇佣关系;
2,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从事了具体的侵占行为;
4,是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把这些术语用非法律人也能听懂的话说一遍,也就是:
1,偷钱的人是公司的领导或者员工(当然,如果你不是你还偷钱,不是说没事,是后果就更严重了……;
2,偷钱的时候,是因为你有这个资格动用或者运作这笔钱(同样的,如果你没资格碰这个钱,偷走了,后果更严重……)
3,真的偷了;
4,将公司钱款转到自己口袋,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借款、还款、暂支、公司用途等各种表面合法的用途,也可能直接是非法的用途。
那么这个罪名有多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宋喆的侵占金额已经超过了两百万,是远远达标了“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恐怕,在量刑情节上,宋喆有认罪、退还赃款以及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打动”了法官,才综合考量只判了六年。
对于绝大多数的吃瓜群众来说,也算是个极端舒适的判决结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