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牧心
邓律师的《胜诉论》的核心观点是争取裁判者,给裁判者出路,对此我非常认同,也一直在实践。
律师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这个问题不光当事人考虑,律师自己也在考虑。
比如,一位做刑事的大律师就问,犯罪嫌疑人即使找了律师,95% 以上还是要被判刑,所以律师服务的价值在哪里?我不做刑事,所以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即使是我擅长的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也确实有很多案子不需要找律师也能赢。天同律师事务所在对有些案子分析后,建议客户自己打,在客户群体中取得了很好的声誉。
但题主把律师的作用局限在法庭辩护,显然是对律师的作用理解太浅了。还拿商事争议来说。
一、争议发生前
想必大家知道医生有内外科之分,大多数普通人可能不知道律师有诉讼和非诉之分。
古人说,上医医未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非诉律师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是防范未来的法律风险,好的非诉律师可以将很多未来的争议化解于无形之中。
中国人还远远没有认识到事先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这是为什么很多美国公司的 GC(总法律顾问)在公司中是核心高管,而大多数中国公司的法务部门只是边缘部门。
我作为主做投融资争议解决的律师,很多案件中的弹药都来自于非诉律师的事先设计,当然,有不少坑,也是非诉律师给当事人挖下的。
如果说一个好律师能帮一个公司规避 90% 的诉讼,那你觉得这个律师的作用大不大?
二、争议发生后
1. 要不要打官司?
如果一个律师遇事就说,你去打官司吧,那也太 low 了吧!所以我不说自己是诉讼律师,我说自己是「争议解决律师」,懂了吧。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千万种,打官司往往是最迫不得已的一种。当然有时候,打不赢的官司我们也会建议客户去打。
比如我一个客户是某行业的领头羊,竞争对手有一些不干净的行为,客户问怎么诉。
我分析后认为打官司打不赢,但建议客户坚持打,为什么呢?因为争议点是关于客户一项正在大力推广的新业务,行业巨头之间的诉讼,多好的新闻热点啊,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市场推广的过程啊,而且打官司的成本比广告费和媒体公关费低多了。
2. 能不能打得赢?
即使决定要打官司,能不能打得赢谁来判断?如果公司有法务,请注意他通常是边缘部门的人(俗称背黑锅的),他敢拍胸脯说这官司能赢还是必输?
即使找了专家判断能赢,法院又不是自家开的,法务自己上,万一输了呢?所以,外部律师不仅可以分析能不能打得赢,在这里还可以起到扛雷的作用。
3. 用什么方案打?
前两天我的一个客户说,他们公司的争议也咨询了别的律师,令他奇怪的是,每个律师的观点和切入点都不一样。
在他看来,法律应该是确定的,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呢,即使说杀猪杀尾巴,各有各杀法,也总有刀子长短快慢桶的位置这种优劣之分吧,为什么律师们连最优方案都达不成一致?
事实上,这正是律师水平有高低的体现。杀猪杀尾巴,一刀杀不死,可以多杀几刀。而法律救济起码是受「一事不再理」等限制的,只有能一刀捅到要害的律师才能真正维护客户的利益。
一个好的诉讼、仲裁方案,要综合考虑管辖、时效、保全等程序问题,还要考虑主体、诉讼 / 仲裁请求、胜负可能性、获得有效执行的可能性等实体问题;
最重要的还要考虑是否符合客户的商业利益(本回答以讨论商事案件为主)。
现实中,让客户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启动诉讼 / 仲裁后
1.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从这点上讲,虽然大家喜欢看影视剧中律师的雄辩,但实际上律师和辩手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有法律常识的人,可能知道,「法律事实」不一定等同于「客观事实」。
法官 / 仲裁员判案依据的是「法律事实」。怎么向裁判者呈现「法律事实」就是一个有学问的事。
好的律师能有效的收集证据、筛选证据,组织证据,甚至可以协助当事人补充证据链条上的缺失。
同样的证据,用不同的方法筛选和排列组合,可能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果。
例如我在做的一个场外配资的案子,相关的证据经过不同的筛选和排列组合,呈现给法官的「法律事实」可能是委托理财、可能是信托、可能是合伙、可能是借贷、可能是顾问服务,而相应确定的不同法律关系可是会对案子的走向产生决定性影响的。
2. 打官司打的是法律。
给裁判者一个出路,一方面是让裁判者了解你想让裁判者了解的「法律事实」,另一方面,是给裁判者支持你的法律依据。
法律是不是确定的?虽然法律是白纸黑字写着的,但他确实不一定是确定的。
广义的法律包括人大制定的法律,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包括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地方制定的地方法规,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甚至行业规则、国家标准、交易惯例、国际条约、法院系统内部的指导意见、某些领导人物的发言都有可能成为案件中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如何选择如何适用是问题。
先制定的法律和后制定的法律可能有冲突,一般性的法律规定可能和特别适用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上下级的法律规定可能有冲突,国内法和国际法可能有冲突,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可能有冲突,这些法律如何解读也是问题。
法律逻辑讲究的是三段论的逻辑,如何将事实和法律这个大小前提结合起来推导出来当事人想要的结论,这是律师的基本技能,但也是个学问。
3. 你想要什么样的裁判者?
当律师做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现法律人的圈子真的很小。当然,不能排除有些案件会夹杂「关系」的因素。
但一个律师,如果只会靠「关系」,那么赢了的案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赢,输了的案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输,长此以往,你觉得这样的律师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吗?
但是,因为圈子小,不能排除律师和裁判者会形成某种「默契」;同样因为圈子小,好的律师可能会知道某些法官 / 仲裁员对某些问题是什么看法和态度。
回到前面的观点,律师要争取裁判者,给裁判者一个出路。如果律师能顺着裁判者的看法和思路去举证、去辩论,是不是更容易让裁判者站在自己这边呢。
这是为什么我在办案子过程中会研究主审法官和首席仲裁员思路的原因。
我做的投融资案件,大多数是仲裁案件。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各选一个仲裁员,但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却是首席仲裁员。那么,你的律师知道如何让自己想要的仲裁员被选为首席仲裁员吗?(别又说是找关系,太 low 了)
4. 你想要什么样的判决 / 裁决结果?
不论是诉讼还是仲裁,裁判者都不能超裁。从这个角度,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划定法官 / 仲裁员裁决的范围和裁决结果的可能性。
好的律师,会谨慎地界定案件的法律关系,确定诉讼 / 仲裁请求。
例如我做的一个对赌案子,本身是老股东要回购投资人的股权,但主张回购股权的话会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仲裁庭很难裁决,因此我们最终确定的仲裁请求只要了回购款,没提回购股权的事,既满足了我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又便于仲裁庭裁决及后续法院的强制执行。
最后,回到题主的问题,律师的作用有多大?如果上面说的这些点,都属于当事人自己能搞定的范围,那律师就没用。如果搞不定,那律师的作用还是挺大的,当然,前提是找个靠谱的律师。
来源:知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