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这个事情是我网上看的文章,我只是单纯的好奇想问一下这种事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解释。
回答;
正经回答一下吧,男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男方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既不是孩子的生父,也不是孩子的亲属,男方和孩子也不构成收养关系或继父子关系,所以,男方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其次,男方也没有抚养孩子的约定义务。即使能够证明男方向女方表示愿意照顾女方和孩子的事实,男方的表示行为也只能被认定为好意施惠行为,几乎不可能被认定为契约行为,尤其是在女方存在道德过错的情况下,出于公平原则更不可能让男方受到约束。
最后,男方的行为更不构成侵权。怀孕本身并不构成对人身权的侵害,何况女方受孕这一事实与男方没有因果关系。女方有中止妊娠的自由,男方的行为不足以达到让女方无法正常行使中止妊娠权利的程度,女方选择生育子女是出于其自主选择。整个过程中,男方并未侵犯女方的法定权利,因此男方也不会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女方应自行承担生育的法律后果,男方的行为或许违反道德(但女方的违反道德义务在先),但并不违反现行法律,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