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夕:雅虎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公司,贯穿它从崛起成为巨头直到式微打包卖掉的一生,「产品杀手」这个评价,始终当之无愧。
什么意思呢,就是无论多么牛逼的产品,只要被雅虎收购进来,都会迅速的褪去光环,变得「泯然众人矣」,无一例外。
而Tumblr其实只不过是这个魔咒再一次灵验的日常案例罢了。
要说最可惜的,莫过于Flickr,这款产品本来是全球最好的网络相册,并开创了社交分享和标签索引的设计,被业界推崇为「Web 2.0」的领军代表。
雅虎在2005年收购了Flickr,然后Flickr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陨落下去,直到新生代的用户只认Instagram,再也没有多少人想到要把照片传到Flickr。
还有网络书签鼻祖Delicious、最早的搜索引擎霸主Altavista、博客托管服务MyBloglog等等,全都被雅虎买下来之后销声匿迹,最后不是关停就是贱卖。
Tumblr是又一个暴殄天物的作品,虽然事实上雅虎这家公司已经不在了——目前的经营主体是收购了雅虎的美国电信运营商Verizon——但是Tumblr从11亿美元的体量一路萎缩到区区300万美元,大部分的过程还是在雅虎的任期内完成的,这口锅它摘不掉。
当然,哪怕是交易失败的历史,雅虎也是鹤立鸡群式的奇葩:
2002年雅虎打算收购Google,开了30亿美元的价码,Google的两名创始人几乎都心动了,还了一个50亿美元的价格,雅虎果断放弃;
2006年,雅虎表示欲以10亿美元收购Facebook,扎克伯格都要签字了,雅虎觉得太顺利了是不是自己吃亏了,临场压价8.5亿美元,被恼羞成怒的Facebook董事会撕掉了协议书;
2008年,微软带着400亿美元的现金,上门提出全资收购雅虎的建议,雅虎觉得钱太少,内部商量多日之后拒绝了微软,然后过了几年,雅虎作价46亿美元把自己卖给了Verizon。
发挥如此稳定的互联网公司,真的是独此一家啊。
Y Combinator的创始人、硅谷的传奇投资人保罗·格雷厄姆在1998年被雅虎收购了他的创业公司,其人也跟着进入雅虎工作了几年,后来他写了一篇感同身受的总结,记录了雅虎这家公司的独特之处。
格雷厄姆先是见到了杨致远,他向后者介绍了自己正在开发的技术,类似竞价排序的算法,可以让网站广告自动化展示出价最高的内容,那可是在1998年,这种设计相当超前了,后来Google等搜索引擎都采用了这种算法。
然而杨致远听了之后一点也不感兴趣——用格雷厄姆的话来讲,就是从头到尾都摆着一副「扑克脸」——格雷厄姆是后来才意识到的,那就是雅虎并不关心「流量价值最大化」这件事情。
因为当时正值互联网泡沫的鼎盛时代,广告主疯狂的向网站投放广告,其溢价已经远远超过广告位的实际价值,所以杨致远宁可给销售团队高得惊人的提成,让他们气势汹汹的拜访宝洁的写字楼,然后带回来数百万美元的Banner广告包月合同,和这种盈利模式相比,通过技术提高效率是雅虎没有任何兴趣的行为。
格雷厄姆也试图说服杨致远多关注一下Google,如果有可能就以投资或是并购的形式跨入搜索市场,「然而雅虎的高管团队和世界的客观真相之间有着一堵最不透光的墙壁,那就是钱,只要客户还在持续的为高额广告位买单,那么雅虎的人就绝不会思考他们需要做点别的。」
格雷厄姆说他在雅虎上班时有时非常困惑,雅虎对外坚持宣称自己是一家「媒体公司」,但如果在办公区走一圈你就会发现,它更像一家「软件公司」:工位里全是写代码的工程师,思考功能列表和交付日期的产品经理和正在告诉用户去重启浏览器的技术支持人员等等——完全是一家软件公司的样子。
那么雅虎为什么要称自己为「媒体公司」呢?
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盈利的方式:广告。
在二十世纪末,谁都很难想象一个公司是靠广告来赚钱的。在人们的印象里,科技公司的主业是软件,媒体公司的主业才是广告。所以,他们认为自己一定是一家「媒体公司」。
另一个原因是,雅虎非常惧怕微软,在见证了名震一时的网景因为被微软当作头号竞争对手击溃之后,雅虎就担心会遭到微软锁定,故而想要借助「媒体公司」的自我定位来避开微软。
不过,如果这种定位仅仅只是一种策略的话,也许雅虎是聪明的,但是装着装着,雅虎逐渐真的相信自己不是一家科技公司、而是一家通过科技产品来卖广告的公司,它开始把产品经理称作是「制造商」,把业务部门称作是「资产」,没有人真正尊重技术,而公司也变得不伦不类。
试图成为一家「媒体公司」所带来的最坏影响是,他们没有足够认真地对待编程这件事情。微软、谷歌和Facebook都奉行着「黑客文化」,但雅虎只是把编程当做一件「商品」。在雅虎,直接面向用户的软件是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工程师的工作就是在最后把项目经理的要求「翻译」成代码。
「而产品不够好并不是雅虎遇到的最糟糕的后果,最糟糕的是这让它难以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有尊严的工程师不会愿意屈尊降贵到雅虎去做不被重视的工作,一旦人才质量下降,公司环境就会劣化,最后陷入恶性循环。」
格雷厄姆在雅虎的时候,雅虎大概有500人左右,后来他去造访Google时,后者的员工规模恰好也在这个量级,很显著的,格雷厄姆感受到了两家公司的文化差别:
「我在Google的食堂和员工一起用餐,当讨论起搜索结果优化的话题时,几乎所有Google的员工都在思考和表达『我该怎么做』的内容,但在雅虎你听不到这样的声音,工程师们只会按照要求干活,毫不在意要求之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