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张佳玮:侵幼、瘦马、假年龄。
三个段子。
其一,吴炽昌《续客窗闲话》第八卷某个故事。
说一个七十岁老汉,喜欢邻家小姑娘,待她很好。
父母知道老汉诚实,让小姑娘拜老汉做了义父,往来亲密无间。
父母奔丧去了,把十岁的小姑娘留在义父那里。
略过一段不提。
父母回来,发现老汉和小姑娘睡过了,还是小姑娘愿意的。
报官。
斩。
那故事最后一段,对当时判例说得很明白:
“强奸幼女已成者,斩。法无可贷……
依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未成例,改发烟瘴充军。”
其二,张岱《陶庵梦忆》里,有《扬州瘦马》一折。
大概意思,明末,扬州瘦马算个产业链了。
谁稍微透露点想娶妾的意思,一群人堆在门前,赶都赶不走,拽着就回去看姑娘。
到地方了,让姑娘出来展示一番。
“姑娘拜客”,下拜。
“姑娘走”,走。
“转身”,朝有光的地方,看脸。
“借手”,看手臂肌肤。
“看相公”,看眼睛。
“几岁?”说年龄,听声音。
“再走走”,拉裙摆,露脚趾。
“请回”,一人进,又一人出。
那是一条产业链满足需求的。姑娘们都是被从小养大。
套路还一套连一套,转身借手再走走,其实就跟验货似的。大概婆娘也没把姑娘当人,就当个赚钱工具罢了。
其三,《笑林广记·年倒缩》:
一商人嫖妓,问其青春几何。妓曰:“十八。”
越数年,商人生意折本,仍过其家。妓忘之。问其年,则曰:“十七。”
又过数年,入其家问之,则曰:“十六。”
商人忽涕泣不止,妓问何故,曰:“你的年纪,倒与我的本钱一般,渐渐的少了。想到此处,能不令人伤心。”
这三个段子,都是明清故事。
离现在最近的,也有二百多年了。
大概侵幼女、养了卖、假年龄,都是古已有之。
这三类恰好遇到彼此,歹人遇到骗子,黑吃黑,恶有恶报。
但如果这三类坑货,没遇到彼此呢?
都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大概世道从来是:
有邪欲就有买卖,有买卖就有套路,有套路就有奸计,自然衍生得出邪门的产业链。
新社会,旧套路改头换面又出来了。
自爆互坑的,闹剧一场。
不自爆互坑的,就还在暗处默默坑人。
自古及今,太阳底下无新事。
其实最该成为讨论重点的,不是为一群黑吃黑的家伙,排个谁最坏谁第二坏谁可能不够坏,而是这一整条暗黑的供需产业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