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陈汗青
作为一名在上海多年的城市规划师,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几位台湾的同行,可能回答得有点不痛不痒。
高楼的多寡,根本不是衡量一个城市宜居与否的标准,像未来的雄安新区,可能就不是以高楼为主的,但一定是一个很宜居宜业的城市群。所以这个争论的标准,不是高,而是城市的风貌的优劣。台湾的城市给人的破败感或者无序感,不是缺少高楼,而是城市里的各种人居环境指数跟大陆的有很大的差距(指空间),这个跟新旧没有关系。除了容积率,还有建筑密度(台湾说的建筑遮蔽率)、建筑退地块红线的距离、日照要求(大陆要求必须保障自身和相邻住宅满足日照要求、绿地率等等,台湾现行的法规的要求和大陆的要求有太大的差距。例如,通常大陆的住宅区要求冬至日一小时的日照、30% 的绿地率,建筑密度通常不超过 25%(每个城市不一样),多层建筑之间最少 6 米,高层之间最少 13 米,还要保证每家每户朝南。这是全世界在空间上最严苛的建筑法规!!!!
哪怕一名最蹩脚的规划师和建筑师,按照这一整套的要求设计下来,这样的住宅区居住舒适度还是可以保证的。不比较大陆近年建设的新的住宅区,哪怕 50 年代建设的工人新村和教师新村等老工房,大陆小区的各项人居环境指标还是妥妥要比台北的居住街坊要完胜的。台湾很多街坊的建筑遮蔽率 50%以上,绿地率基本为 0,各家各户都建了 4、5 层以上,但他们的容积率也未必比大陆的小区高。但就算是台湾牺牲了各项人居环境指标,追求了高容积率,他们同等规模的都市区整体容纳人口的能力还是比不上大陆。换大白话翻译过来,台湾住的挤,住的人还没人家的多(中正区平均每平方公里 2 万人口,虹口区每平方公里 4 万人口)。很简单,他们透天厝(日本叫独立住宅,我们叫独栋)太多了,一栋房子和一套房子通常都只住一家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终于到了解开谜团的关键——地权,地权,地权,说了三遍!
台湾政府是不可能出台像大陆那么严格限制的建筑法规,否则大部分的房子将失去了重建权!因为地块太小了!!!!200 平方米的地块怎么退界还不能影响别人的日照?臣妾也做不到。而且,台湾存量的建筑,大部分是达不到政府现在制定的建筑法规的要求的,重建意味着建不回原来的容积率了,不重建是最明智的选择。这是产权高度破碎的结果。
大陆这边,建国后首先师从苏联,改革开放后主要师从香港跟新加坡,受这两个城市的影响非常大。土地作为一种公共属性的资源,在大陆公共生存权的设置是高于私人产权权属的,这才是关键。
再回来说高层的事情,在建筑技术规范的框框里,建筑高度跟容积率有一定的相关性,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例,6 层住宅大概容积率 1.5 以下,11 层小高层可以做到 1.8 左右,24 层的高层能做到 2.5 光景,容积率 3.0 很难保证每户都朝南。所以要达到一定的容积率,开发商对建筑高度有拔高的冲动。台湾那边,由于很多地块建筑密度非常高,达到一定的容积率不需要特别高的层数。
所以,在城市风貌这个话题的争论,表面看高或者破,深层次看的是两岸建筑技术规范的作用,而本质上,看得是地权制度的问题。
来源: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