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讲点,毁三观的事…

讲点,毁三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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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听了身边的一个故事,挺值得琢磨的——

两口子为了房子吵架。

女方和男方,婚前各自买了房子,然后现在考虑要小孩了。

男方就建议:

要不,把两人婚前的房子卖了,再换一套大的?这样比较适合接下来的生活。

但,女方犹豫了。

因为双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的财产,产权归属是很明确的。

但婚后置换一下,是不是就变共同财产了?

她这一犹豫——

俩人就尬住了,冷战了起来图片

大家可能觉得这有点荒唐了,这有啥好吵的嘛。

但,可以说说。

在中国的传统风格里,有一个普遍的做法,两口子结婚前:

1)男方买房
2)女方买车,负责装修。

听上去似乎没问题是吧?

但开始有一部分女生意识到:

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也只属于一方。

如果万一今后闹出了纠纷要离婚——

那男方买的房子,很有可能与自己毫无关系。而自己拿着的,只是不断贬值的车子。

似乎有点吃亏。

即便双方婚后一起还了房贷——

如果离婚,女方也只能分到共同还贷,以及还贷增值部分的50%。

有点难接受。

一个背景:

现行的婚姻法,其实很注重婚前私人财产的隔离。

所以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女生,如果有实力的话——

倾向于在婚前,买入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现实情况往往更多元一点。

比如结婚后——

有一方的爸妈出钱,但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家子女名字。

那这房子从产权上来讲,也属于自家子女的个人财产。

当然。

夫妻中的另一半可以要求,把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面,把房子变为共同财产。

但这万无一失了么?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是一个律师写的。

讲到一个真实案例。

让我略有点毁三观了:

小夫妻结婚后,男方家长出钱帮买了一套房。

房产证也加上了女方名字。

但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女方认为,这套房子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结果你猜怎么的?

男方父母突然拿出了一个借条,说:

买房的钱,是我们借给儿子的。要还给我们,还有利息。

最后法院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女方少分了很多钱。

真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好了好了。

写到这儿,估计我的读者都想,整得太复杂了。结婚不是谈感情么?

怎么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这已经不是婚姻的真谛了。

说一下我的个人感受哈,虽然我未婚,但毕竟也不算太小了。

婚姻呢,感情很重要。

其实今天提到的,都是婚姻中非常底线的东西,讲婚姻安全的。

大部分人触碰不到。

但一旦触碰到,要有主动权,不能一味嘤嘤嘤。

所以呀,现在很多女孩也看清楚了。

与其计算来计算去,搞的彼此都很累。

还不如:

婚前自己买套房,写自己的名字。

清晰明了,爽。

我姐最近不是买了套小房子么,她就说:至少我以后哭,都能在自己房子里哭。

其实。

婚前各自买房,还有个好处——

双方都有首套房贷的资格。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基金经理朋友就说:

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了,约好了先摆酒,先不领证。

这样买房时,受限也少一些。

以后怀孕生娃了再领证。

(当然这是一个比较小众的选择哈,不提倡。取决双方实际状况)

ps.

回过头来。

大家心照不宣地在婚前各自买房,就出现了一种情况——

如果俩人婚后,想置换一套大的呢?

就像,文章开头说的那两口子的情况——

怎么办?

《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里,也提到了这个情况。

律师作者就说:

婚后置换婚前的房子,一定要小心。

婚前的房子,在婚后即使卖了,钱也只属于自己。

不因形态变化而改变归属。

但大部分置换时,涉及到“混用”——双方婚前婚后账户混用、双方共同出资。

事情就复杂了。

最好是——提前书面约定好,双方各出资多少、各自占有的比例。

并且在房产证上注明。

ps.

防杠哈。

不是在搞男女对立。

女生也好,男生也罢,都是面对一样的情况和一样的法律。

今天聊这些是防最差,不是防最好。

来源:越女事务所 微信号:ynd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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