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一个小偷父亲唯一的体面

一个小偷父亲唯一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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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春节,我被朱永新摆了一道。

那时我刚上班,担任社区民警。春节放假前一天晚上,朱永新来警务室找我,没着没落地聊了几句,说自己是代表社区居民,感谢我协调物业公司搭建电动车棚,解决了居民存车难的问题。

我把朱永新当成辖区的热心群众,客套地应了两句。朱永新临走时给我留下一份“年礼”——一块腊肉、一条腊鱼。我知道腊鱼腊肉是当地居民的常备年货,送礼多是心意,值不了多少钱,更不会涉及“廉政”问题,推辞不过便收下了。

春节收假,我大年初五回到岗位,不想一到单位便被领导叫去了办公室。“你走之前收朱永新的礼了?”教导员非常愤怒。我很诧异,赶忙实话实说。

“你跟他很熟吗?”教导员又问。我摇摇头,说之前并不认识。

“那还敢把东西留下,你脑子坏了吗?!”教导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我急忙问原因,教导员瞪了我一眼,说腊鱼腊肉都是赃物,年后人被抓了,“说赃物都送给了你”。

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反应过来,忙问教导员咋办。教导员问我收了多少东西,又问东西在哪儿,我说过年都带回老家了。教导员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毕竟收了他东西,这处分背定了,下次注意吧”。

之后我才知道,朱永新是个惯偷,节前偷了辖区居民和饭馆几十斤腊鱼腊肉。一半吃了,一半卖了。之所以送我一条腊鱼一块腊肉,据他交待,只要警察收了“礼”,就跟他站在了同一条船上,即便东窗事发,只要公安局不处理“收礼”民警,也就不会把他怎样——朱永新知道我是新来的片警,不熟悉情况也没什么经验,因此拉我给他垫背。

就这样,我成了所在公安局有史以来第一个实习期内便背了处分的民警,朱永新也成了我入职后第一个重点关注对象。

朱永新时年不到五十,身高1米6,很瘦、秃头、满脸褶子,看长相像是六十多了。住在社区边缘四季小区一间很小的棚屋里。棚屋就在小区垃圾站附近,是朱永新用拾荒时捡来的废木头和烂铁皮搭建的,上面盖着同样是捡来的破被褥和旧衣服。远远看去犹如一个大号垃圾堆,加上常年散发着难以形容的刺鼻气味,周围居民皆避之不及。

而朱永新的“狱龄”已经快和我的年龄一样了。朱永新不是本地人,当年因招工来到本市,不久便入狱,出狱后没了工作,但也没回老家,一直到处打零工,期间又反复入狱多次。

2008年,朱永新最后一次入狱。那天晚上他溜门进入一户人家,在客厅桌上偷了100多元钱,但转身离开时遇到了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房主。朱永新顺手掏出一支圆珠笔威胁大声呵斥他的房主,被闻声而来的邻居按倒在屋里,之后被扭送派出所,最终因入室抢劫领了两年刑期。

2010年刑满出狱后,朱永新开始以拾荒为生,但依旧没有改掉偷东西的习性。

2

这两年,每次有居民来丢垃圾,朱永新都会让人先把垃圾放在他的棚屋门口,“检查”一遍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平时则拎着一条麻袋走街串巷,在路边垃圾桶里翻找各种纸壳和瓶瓶罐罐。

陌生人大多会觉得这个拾荒者憨厚、木讷、老实,甚至有点可怜。但熟悉他的却都会嗤之以鼻,尤其在四季小区里,简直就是一个人人喊打的角色——与多数“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小偷不同,朱永新顺手牵羊的习惯,受害最深的反而都是邻居们。

四季小区是个老旧社区,大家习惯把一些家里暂时无处放置的物品堆在楼道里。朱永新会“拿”走任何他认为值钱的东西,且“默认”这些物品都是被居民丢弃的。方便出手的东西很快会被卖掉,而一些暂时卖不出去的就全被他藏在棚屋里。

时常有人站在棚屋门外一通叫骂,然后进屋搬回自己的东西。每当这时,朱永新或是像一只受惊的鹌鹑般缩在一旁不敢吱声,或是一脸“愧疚”地站在门口解释说:“以为是你家不要的垃圾。”

最初接手社区的一年里,我几乎每周都能接到有关朱永新的警情,大多与偷窃有关——被盗物品包括居民晒在窗外的床单、衣物,停在楼门口的自行车,搁在窗外暂时没来得及处理的废纸壳、旧家具,甚至还有物业安放在路边的橡胶停车锥筒,等等。朱永新就像只觅食的老鼠般叼走一切他能看得到的东西,然后换成块儿八毛的票子。

“我接盆水出去擦车,中途回屋找块干抹布,再回来就发现水被倒掉,盆不见了。我去朱永新的窝里一看,好家伙,他正用这盆洗脚呢,跟我说这盆是他‘捡的’,要还给我,他XX那恶心样,谁知道有没有传染病?这盆我还能要?恨不得一脚踹死他……”

由于被盗物品的涉案价值不高,多数居民也只是抱着出口恶气的心态来派出所抱怨一番,在报案大厅发表一通对朱永新的怒斥后便回去了,连我提出做份笔录的要求也会被拒绝。

“太恶心人了!你看吧,他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搞得整个小区的人整天提心吊胆,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把他彻底送进监狱去?”每次社区治安联席会议时,居委会和街道办工作人员都会提出这个要求。可是现实中的朱永新的确就像他们所形容的,“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派出所也没办法把他“彻底送进监狱”。

“那能不能你们出面把他赶走呢?”一招不成,居委会干事又提出另一个办法。我想了想,问他能不能协调城管部门过来把他私搭乱建的棚屋拆掉,居委会干事面露难色,说已经组织城管拆过几次了,但过不了多久,朱永新还会回来。

“朱永新的老婆在他搭棚屋的地方原本有一间小平房,后来塌了,朱永新没钱盖房子就搭了那个棚屋。”辗转半天,居委会干事才告诉我原因。之后他没多解释,但我也明白了他们的难处——如果拆了朱永新的棚屋,居委会得出面给他安置住处,但朱永新早已声名远扬,根本没地方会同意接收他。

3

朱永新结过婚,但那时我没见过他老婆。他还有一个叫“玲玲”的女儿,那时在辖区东城小学读四年级。我偶尔会在朱永新的棚屋旁见到玲玲。小姑娘个子不高,很瘦。但与每天脏兮兮、说话呜呜咽咽的朱永新不同,玲玲穿得很干净,讲标准的普通话。只是她的胆子很小,每次见到我时都会怯生生地躲在朱永新身后。

我问过朱永新有关老婆和女儿的情况。朱永新说他36岁那年结过婚,婚后老婆生了女儿。女儿刚出生后,他的确过了两年消停日子,和老婆一起摆夜市。但后来再次入狱,老婆便借口去南方打工没再回来,也联系不上。老婆在本地有家亲戚,临走前把玲玲交给了亲戚。

此后朱永新频繁进出监狱,顾不上女儿,玲玲便一直在老婆亲戚家住着。2010年朱永新出狱,亲戚让朱永新把女儿接回去。但他自己连个住处都没有,几经恳求,亲戚终于同意让玲玲继续住着,但朱永新每月要给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我也是没得办法撒,再苦不能苦孩子撒……”朱永新经常用这句话敷衍我,我感觉他的逻辑很好笑,就问:“不能找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吗?不怕旁人戳你闺女的脊梁骨吗?”朱永新却不再回话了。有时被问急了,顶多回我一句:“她过她的我活我的,用不着你管。”

2012年10月,所里接到报案,又是关于朱永新的。

四季小区13号楼的独居老人王老太去菜场买东西回来,可能感觉东西多,身体弱,没法一次性拎上楼,就把一部分物品放在楼下小推车里,分两次搬运。不料正好被朱永新看到,他趁王老太上楼之际,拿走了放在小推车里的东西。

王老太下楼之后发现小推车里空空如也,拄着拐杖去了居委会。居委会打听了一番,很快有人反映说看到朱永新刚刚拎着几兜菜匆匆跑了。居委会干事找到朱永新的棚屋让他还菜,朱永新把自己反锁在屋里矢口否认,干事无奈报了警。

我和同事赶到后,朱永新依旧不肯开门,声称“个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我还想跟他讲讲道理,同事却没跟朱永新客气,一脚踹开了棚屋的破房门,大家很快在乱七八糟的杂物里发现了老人被偷的菜和肉,但朱永新坚持说是自己买的。

双方各执一词,菜上也没写买家名字。我忽然想起13号楼斜对着的路上有个监控探头,大概能拍到王老太所在的单元门,于是去小区保安室调监控。监控确实拍到了朱永新偷菜的场面,但可惜因为角度和画质问题,只有背影,没有正脸。虽然我认出了朱永新,但朱永新仗着没有正面图像,死活不承认画面里那个男人是自己。

“你他妈的要点脸吧,80多的老太太买点菜你都惦记着……”我忍不住骂朱永新,但朱永新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任凭我怎么说都不承认。

倒是老人先开了口,说算了,这几兜菜就当是喂了狗,自己大不了再跑趟菜市场,说罢便往外走。同事却伸手拦住他,然后跟我说:“你去东城小学把他姑娘找来做辨认,看看这个偷菜的贼到底是不是她爹。”

这本是同事一句唬人的话,没想到却对朱永新一下起了作用,我转身刚要走,刚才还死硬的朱永新却突然认了怂——“不用不用,又不关孩子的事你们找她干嘛?菜是我拿的、菜是我拿的!”

4

所里同事都说,朱永新属于那种很难缠的主。一来偷盗多年经验丰富——主要是对付警察的经验丰富——同时开玩笑说,朱永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上有关盗窃的法条比我们都熟,哪些东西能偷哪些东西不能偷他把握得很准;二是脸皮厚得如同城墙拐角,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往地上一躺认打认罚,但只要不是抓现行,就开始胡搅蛮缠。他甚至专门研究过辖区的监控,能分辨出哪些探头开着哪些探头关着,不同型号的探头能拍到什么角度。

“去年,朱永新在振兴社区9号楼一个住户窗台外偷了两瓶酒,价值300多,但窗台里的桌子上就搁着住户的钱包,里面有手机和500多现金。如果朱永新想拿,伸伸胳膊就能够到,但他就是没拿。事后我给他做笔录,问他为什么不拿里面的钱包?你猜他跟我说啥?他说钱包在窗台内侧,他拿了钱包就是‘入室盗窃’,算刑事案件要蹲监狱。但他拿了外侧的酒,顶多算偷窃,治安拘留……我当时就震惊了。”同事说。

我听了也是哭笑不得,问同事朱永新咋知道这个,同事说据他自己交代,是以前蹲监狱时在里面学的。

“别个偷东西,要么因为吸毒,要么因为赌博,临时起意的那些都好打,但朱永新这家伙把这个当工作,半辈子了,不好打啊——”同事顿了顿,“对了,他不是有个姑娘嘛?可能是现在唯一能拿捏住他的,以后再跟你‘翻撬’,你可以拿他姑娘说事儿,让她过来‘配合工作’,就像偷菜那次一样,管用。”

我点点头。

同事的“经验”我后来试过几次,的确,那似乎是唯一能“拿住”朱永新的办法,只要提出让女儿玲玲过来“配合工作”,油盐不进的朱永新便会立刻认怂。

打交道久了,我也逐渐发现了一些事情。

例如,朱永新在女儿面前很忌讳提自己偷东西的事情,甚至连“拾荒”一事都很敏感。朱永新一直跟玲玲说自己在四季小区物业办上班,平时负责小区的“物资回收”。

因为身材矮小,朱永新从来不跟人动手,即便挨打也是趴在地上缩成一团,但2013年初他破天荒跟人打了一架。那天四季小区有住户丢了刚洗的床单去朱永新的棚屋讨要,那人踢开棚屋房门时,正赶上玲玲在屋里找朱永新拿生活费,一向唯唯诺诺的朱永新听到“贼王八”三个字立刻跳起来跟那人打成一团。

事后,朱永新和那位住户被同事带到派出所,同事当然也在朱永新屋里发现了住户的床单。不过,偷床单的事住户没有追究,但要求朱永新赔偿他“医药费”。朱永新痛快地拿出500元钱,一点不像他往常抠抠搜搜的作风。

签调解协议书时,我问朱永新为什么。朱永新见玲玲不在身旁,小声对我说,那人不该当着孩子的面说话那么难听。

我说你以后别干这事儿不就行了?朱永新再次看看我,还是没再接话。

5

朱永新从不在女儿玲玲就读的东城小学附近“开工”,虽然那里跟四季小区只隔一条街。他在四季小区偷得鸡飞狗跳,但自打女儿上学后他从未骚扰过东城小学附近的居民,甚至平时拾荒都不去那边。我原以为东城小学离社区警务室近,朱永新有所顾忌,但同事却说,之前玲玲在桥北上幼儿园时,朱永新也从不去那附近作案。

朱永新的确很疼女儿,尽管玲玲偶尔来朱永新的棚屋,也多是过来拿学杂费和交给亲戚家的生活费,并不和他在一起生活。更何况,朱永新平时穿的破破烂烂,衣服多是偷的捡的,偶尔在夜市上花十几块钱买一件新衣服,也很快因为整日拾荒搞得狼狈不堪。而玲玲却干净漂亮,外人谁看到玲玲都不会想到是朱永新的女儿。

我在东城小学门口执勤时遇到朱永新来给玲玲开家长会。那天朱永新破天荒穿了一件崭新的休闲夹克,还把一头乱发理顺了,我乍一看都没能认出来。没想到朱永新竟然主动上前给我打招呼,说:“警官辛苦了。”

我伏在他耳边轻声问:“你这身衣服又是搞哪家的?”朱永新义正言辞地说衣服是他正儿八经买的,花了200块呢,“我姑娘今年期末考了全班前十,还当了三好学生,学校请我来给女儿戴红花的!”

那天东城小学的“戴红花”仪式在学校操场举行,被授予小红花的学生和家长一起上台,家长从老师手中接过红花给孩子戴上。我在一旁执勤,全程观摩了这场仪式,但奇怪的是,当玲玲上台时,站在她身边的却是一位中年妇女。我环顾围观人群,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朱永新。我走到朱永新旁边,问他为啥不上台?朱永新看看我却欲言又止。

“那个……机械厂保卫科那个张科长也在……他认得我……这事儿传出去,对孩子不好……”好一会儿,朱永新才犹犹豫豫地告诉我。

我笑了笑。听同事说,2011年朱永新在机械厂偷废钢料被张科长带人抓住。那次,朱永新同样以监控没拍到脸为借口拒不承认盗窃行为,张科长真的派人到学校找玲玲去派出所做“辨认”。

那事儿虽然被玲玲当时的班主任老师阻止了,但父亲朱永新是“小偷”的名声却不知怎的在学校里流传起来,八九岁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尊意识,说话却也最无遮拦。朱永新后来跟我说过,那件事后女儿在学校跟同学打了好几架,也有大概半年的时间没搭理过他。

6

再往后,朱永新主动找过我几次,求我以后不要总拿他女儿说事儿。

他说自己是“生活所迫”,被警察抓也无话可说。但玲玲只是个小孩子,不懂外面的事情,我的做法就是让他女儿“认父作贼”,会给他女儿带来伤害的。

我说朱永新你放狗屁,敢情你偷东西不会给你女儿带来“伤害”,我抓你就“伤害”到女儿了?你好胳膊好腿不找份工作,天天在街面上晃悠,辖区日子过的比你苦的人有的是,没见其他人因“生活所迫”去当小偷。

朱永新又说俗话讲“祸不及妻女”,他反正已经这样了,但我没必要把孩子也牵扯进来,这又不干她的事。我气不打一处来,“朱永新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你现在的身份已经够孩子喝一壶了,还怕‘祸及妻女’?你就偷吧,迟早有一天再把你送去‘回炉’,到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祸及妻女’。”

“我有啥身份?我被你抓不代表我女儿也不行,你不要总搞我女儿,她现在考全班前十,以后要考大学,要去大城市上班,搞不好以后还要当干部呢!”朱永新冲我嚷嚷。

我看着朱永新,告诉他有种东西叫做“政治审查”。朱永新大概不知道啥叫“政治审查”,可能是出于对未知事物的原始恐惧,尤其是这事儿可能关系到女儿前程,他没再油腔滑调地跟我顶嘴,一下沉默了。

“真要是为女儿考虑,你就老老实实找份工作吧。”平静下来之后,我告诫朱永新。

之后,朱永新的确消停了一段时间,有一次还麻烦我帮他留意一下工作机会。后来社区物业公司招临时工,我想起朱永新,但物业经理一听就摇头,“不行不行,谁来都行,就他不行。我哪怕找个残疾人还能收下停车费,找他来干啥?检验小区安保质量吗?”

后来听说垃圾回收站招装卸工,我又把朱永新推荐过去,对方倒是没说什么,同意让朱永新来上班。但听说每月工资只有1700块钱后,朱永新嫌工资低,给拒绝了。我挺生气,觉得他不识好歹,有地方肯要他就不错了,他还挑三拣四。但朱永新跟我说,他每月光是给老婆亲戚家支付的女儿“生活费”就要2500块,学杂费另算,装卸工的这点工资根本活不下去。

我有些诧异,觉得一个10岁小姑娘,在我们这边生活费不该这么高。朱永新说亲戚那边有言在先,这笔钱确实不少,但他爱给不给,不给就把玲玲接回去,他们没有任何意见。

那天,我第一次在朱永新脸上看到真实的焦虑,的确,照他现在的状况,最好还是别跟女儿住在一起。但转念一想,我又跟朱永新说,800块钱就能在附近租个两居室,你俩住,剩下的钱省着点花,差不多也够了。但朱永新还是摇了摇头,说算了算了,他不想让闺女跟着他受罪。

再后来,我也没能给他联系到工作,朱永新依旧在街面上拾荒,背地里偷盗。我依旧抓他,他也依旧跟我耍赖皮。双方都明白彼此的路数,我也开始像同事们一样,接到盗窃警情后琢磨一下案值,然后直接去朱永新的棚屋里翻找。

朱永新早已见怪不怪,赃物该归还归还,自己该拘留拘留,他还是怕我跟他牵扯女儿,经常跟我重复那些“一人做事一人当”之类的车轱辘话。其实我心里有数,话虽那样说,但每次只是吓唬他,并不会真的去学校找他女儿。

7

但有些事情一旦种下了因,就必然会收到果。朱永新最怕自己的事情牵扯到女儿,但人世间的事情往往怕什么,却又偏偏会来什么。

2013年3月的一天中午,派出所里接到辖区一家小卖店女老板的报警,称朱永新借买烟之名“顺”走了她的手机。我和同事赶到现场后了解情况,店主说当时自己的手机放在玻璃柜台上,朱永新进来买烟,她转身找钱的功夫,人就不见了。开始她还有点纳闷,但转头就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找了半天没找到,打电话过去,手机已经关机了。

我问女店主确定手机是被朱永新拿走了吗?

女店主说这附近除他之外还有谁干这种事儿?我想了想,问了手机型号和样式,就和同事去找朱永新了。

找到朱永新时他正在一个小饭馆里带女儿吃午饭。同事进门便掏出了手铐,我看玲玲在场,轻轻拍了同事的手,示意他把手铐先收起来。

“老朱,有点事找你聊聊。”我顺势坐在朱永新身旁。朱永新愣了一下,眼神有些惶恐。正在吃饭的玲玲也抬头看我,我冲她笑笑,没有说话。

我和同事一直等父女二人把饭吃完,三人目送玲玲离开饭馆后,我才拍了拍朱永新肩膀,说:“为啥找你你也肯定知道,刚才我们当着你闺女面啥也没说,这会儿你也给我们个面子,把手机交出来吧。”

“啥子手机?要我的手机吗?”说着朱永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我瞪了他一眼,“别他娘的装蒜,中午从小卖店拿走的那台。”

朱永新摇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手机的事情。我简单查了一下朱永新的衣服和随身物品,确实没有另一部手机。

我也有些无奈,因为女店主的怀疑并无凭据,我问了朱永新离开便利店之后的行踪,同事去调监控,我则带朱永新先回派出所。

大概由于在女儿面前给了他面子,一路上朱永新还算配合。我劝他主动把手机交出来,别给自己惹麻烦。但朱永新坚持说自己中午就是去买烟,并没有偷过女店主的手机。

带朱永新回到派出所时,女店主早已等待在值班大厅里。一见面她便径直扑向朱永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讨要手机,声音近乎歇斯底里。我急忙先把二人分开,然后分别带进办案区和办公室。

办案区里,朱永新不断重复自己没有偷手机,办公室里,女店主却掏出2000元钱给我,说愿意花钱把被朱永新偷走的手机“买回来”,如果不够的话她还可以回家取钱。

我有些诧异,女店主却突然哭了,她说那部手机对她很重要,因为里面存了一些儿子的照片。去年儿子病逝,手机是她唯一的念想。只要朱永新归还手机,她既可以不追究朱永新的责任,也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我叹了口气,只好再去找朱永新。但不论我怎么劝,他始终坚持之前的说法。过了一会儿,调监控的同事也回来了,他说监控视频显示,朱永新从便利店出来先回了四季小区,之后出门去了女儿的学校,再之后便带女儿去了饭馆,监控里没有看到他去销赃的影像。

同事怀疑朱永新把手机藏在了棚屋里,朱永新否认,说可以带我们去看。我想了想,还是一起去了。

我和同事的确没在棚屋里找到女店主的手机,朱永新也嘀咕着说自己认得“苹果”手机,很贵,被抓了会坐牢,所以不会偷。这句话倒是符合他的调性,我劝女店主再仔细回忆一下丢手机的细节,但她依然一口咬定就是朱永新干的。

便利店里没有监控,朱永新住处没有赃物,一直僵持到下午5点,领导打电话让我先放人,我也确实找不到继续传唤朱永新的理由,只好放他回家。临走前,我拍了拍朱永新肩膀,说你也是有闺女的人,站在为人父母的角度上想想。朱永新没说话,径自走了。

女店主那边,也只能走完报案程序后让她回家等消息。女店主走时一直在哭,眼里满是仇恨。

8

手机的案子随后就移交给了班上的刑警,我把女店主亡子照片的事情也交待给了他们,之后便没再过问。没想到,两周后的一个晚上,朱永新主动跑来了派出所报警,说他的女儿“不见了”。

我问朱永新具体情况,他说下午放学后女儿没回亲戚家,亲戚以为玲玲去了朱永新那儿,但晚上9点还不见孩子回来,便联系了朱永新。朱永新接到亲戚电话后也傻了眼,因为女儿下午和晚上压根没来找过他。

玲玲失联是涉校案件,我赶紧和她的班主任了解情况,老师听说玲玲放学没回家也很着急,撂下电话就来了派出所。见面后,我问她玲玲这几天在学校有没有异常状况,她犹豫了一会儿,告诉我当天下午玲玲在班里和同学打了一架。至于原因,是跟朱永新有关。

原来,虽然朱永新坚称自己没有偷女店主的手机,但女店主始终认为这事肯定是朱永新干的。离开派出所后,她找过朱永新几次,无奈朱永新一直“无动于衷”。万般无措下,女店主想到了朱永新的女儿。

“那个女的有段时间常在学校外面转悠,一次下午放学时拦住了玲玲。”老师说,当时女店主在校门口突然拦住玲玲,玲玲有些怕,试图挣脱女店主。两人的行为惊动了学校保安和其他接孩子的家长。他们以为女店主是“拐子”,合力把她控制住了。

他们原打算把女店主扭送派出所,但女店主或许为了辩称自己不是“人贩子”,又或许是想博得众人同情,很快就向众人声泪俱下地讲述了手机被玲玲的父亲朱永新偷走的事情。围观的家长越来越多,保安只好叫来了玲玲的班主任。

老师做了一些工作,她先劝走了女店主,又安抚了玲玲。但这事儿很快就在家长和学生间传开了。

玲玲失联那天下午,和班上一位同学先是发生了一点口角,后来说着说着,那位同学便把朱永新拿出来说事,说玲玲和他爸一样都是“贼”。身旁同学跟着起哄,玲玲气不过便跟同学打了起来。

等班主任赶到班里时,玲玲正被几个同学围在座位上吐口水。老师赶紧斥责了闹事的同学,正盘算着下一步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没想到玲玲先出事了。

“这小姑娘自尊心很强,以前就因同学说她爸是‘捡垃圾的’而跟同学吵过架。”老师说。

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见到了玲玲的同桌,这才知道玲玲很有可能是离家出走了,而目的地很可能是广州。

同桌女孩说,当天下午玲玲和同学吵架后,一直念叨说自己不想要一个做“贼”的爸爸,要去广州找妈妈,还问她借钱。她身上有几十块,都给了玲玲。玲玲还说,自己以前去过一次广州,坐汽车去的。我跟朱永新核实,朱永新说多年前他确实带女儿去广州找过妻子,先坐长途客车去的武汉,再从武汉转火车。

我让朱永新给妻子打电话,朱永新却说早已没有妻子的联系方式。我在公安内网上找到玲玲的妈妈,打过去询问,对方很着急,说女儿没有联系过她,更不知道要来找自己的事情。

看来玲玲真是离家出走,我和同事赶紧带上朱永新去长途客运站。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有工作人员说,傍晚确实见过一个单独坐车的小女孩,但没去武汉,而是上了一趟发往临市的车子。经监控核实的确是玲玲。

同事质问工作人员,为何放这么小的孩子单独坐车,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本市有很多在临市打工的人,周末时会让留守的孩子自行坐车前往临市团聚,家长在那边的客运站接站。他们以为玲玲也是这样的孩子,就让她上了车。

我联系了搭载玲玲的客运车司机,但司机说同车有四五个孩子,都在临市下了车,对于哪个是玲玲他没有印象。事已至此,我向领导汇报后,只能和同事一起带上朱永新连夜前往临市汽车站。

9

一路上,朱永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一会儿祈求女儿千万不要有事,一会儿咒骂那个女店主,甚至一度嚎叫着说如果女儿出了事他也不活了,但死之前一定要拉上那个女人垫背。我和同事劝了几句不管用,也就只能由着他在后座叨叨。

赶到临市客运站已是凌晨时分,客运站的规模不小,单是调看监控便花了四个多小时。天快亮时,我们终于在一个监控视频中找到了玲玲的踪迹。大概是因为身上带的钱不够,她没有再买新的车票,而是徘徊一番后步行离开了车站。

我把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并在辖区派出所的帮助下调看了社会面和道路面的视频监控,几经追寻,发现玲玲最后出现在临市外环的一个交叉口。但此后路段再无监控,我和同事无法继续依靠视频追踪,只能带上朱永新赶到交叉口。

临市兄弟单位也派了两位熟悉当地状况的民警支援,一行5人开始了车寻。

道路在城郊,连接318国道通向另外一座城市。路上往来的大货车速度很快,不时卷起阵阵扬尘,一行人都为玲玲捏把汗。我们把车速降到很低,看到有岔口便进去转一圈,看到年纪或身形与玲玲差不多的路人也追上去看看。

大概开了几公里后,朱永新可能感觉车寻会落下些什么,坚持下车走路,我们商量一番后依了他。我和同事下车陪他走路找,兄弟单位民警则继续开车沿公路找。

下车后,朱永新开始在路边寻找装有监控的商铺,试图从他们的监控中查找女儿的影像。他注意力完全放在路边店铺的门梁上,可惜城郊道路边的商户本就稀少,个别装有监控的店铺,摄像头大多对着自家门口。就这样边走边找了两三个小时,依旧没有找到有关玲玲的蛛丝马迹。

初春的天气依旧寒气逼人,朱永新只穿一身秋衣,外面是一件薄外套,这是他昨晚匆匆来报案时穿的衣服,但依旧满头大汗。

傍晚时分,兄弟单位车寻的民警折返回来找到我们,无奈地说,他们已经沿318国道跑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依旧没有玲玲的影子;我们这边也没有任何收获,从经验看,孩子很可能在路途中转入了某个岔路口。

朱永新已然乱了方寸,不知是因为天冷还是心情激动,他开始瑟瑟发抖。同事把一件警用外套披在他身上,他又开始失心疯般不停地喃喃自语,先是细数女儿的好——学习成绩好、孝顺长辈、勤俭节约;然后又说自己对不起女儿,不但没能给她好生活,反而让她在同学跟前丢脸;最后开始“自我忏悔”,说自己命硬,先“克”走了老婆,又“克”丢了女儿。

同事只能给朱永新做思想工作,尽力安抚他,两位当地民警把我拉到一旁,劝我和同事带朱永新先回,这样找下去不是办法。他们已经拿到了出走女孩的资料,剩下的事情他们来做,有了消息马上通知我们。

我看了眼天色,明白再这样找下去也很难有结果,于是回头跟朱永新商量,还是回家等消息吧。听我说了这一句,朱永新失魂般坐在地上,任凭我和同事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手机真不是我拿的,她为什么追着我不放……”回去的路上,朱永新冷不丁蹦出这句话。现在不是讨论这件事的时候,我和同事对视一眼,一时都没说什么。但至于原因,其实我俩都明白。朱永新“名声在外”,即便偷手机的事情真的不是他所为,别人也会顺理成章地怀疑到他的头上。

“警官,你信不信我?”朱永新又问我,我没说话。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不信”,但又想了想,又觉得有些不合时宜,于是只能继续沉默。

“不管是不是你偷的,这次女儿找回来后,老老实实找份工作吧,别干那些事儿了。为女儿的以后负责,同样也是为你负责。”良久,同事开口说了一句。

“还能找回来吗?”朱永新问。

“我们尽全力……”同事说。

尾声

我们是在返回当夜得到临市兄弟单位通知的。

对方说当晚11点多,他们城南警务站的两位民警出警归来时,看到一个小姑娘正独自一人蹲在某个胡同口哭。两位民警收到过我们发出的协查通报,怀疑是失联的玲玲,于是上前核实身份,确定是玲玲后,把她带回了警务站。

所里立刻派人去接回玲玲,我和同事连轴转了两天一宿,回到值班室倒头便睡。睡醒后询问其他同事,他们说事情已经解决。

后经负责女店主手机被盗案的同事核实,偷手机的人的确不是朱永新——他们在另外一起盗窃案中抓获了一名流窜作案人员,在他住处起获了数台被盗手机,通过核实IMEI码,确定其中一台为女店主的被盗手机。

虽然手机已经被嫌疑人刷机后自用,但在同事的帮助下,女店主亡子的照片从云端恢复。她也知道了自己去学校找朱永新的女儿后发生的一切,向朱永新表达了歉意。

朱永新拆掉了四季小区的棚屋,在另一个小区租了一间小屋居住,玲玲也被他接回身边。之后的日子,我们真的没有再接到有关朱永新偷窃的报警。

2014年,朱永新在社区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每日穿着橘红色的马甲在街上清扫卫生,有时还会去批发市场进些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晚上去夜市叫卖。虽然收入不高,但也够父女二人的日常开销。

2015年春节我回家前,朱永新又找到了警务室,给我留下了两条腊鱼和一块腊肉。我看着腊鱼腊肉,说:“咋地老朱?又重操旧业了?又想来坑我?”

朱永新不好意思地憨笑,忙说不是不是,今年他老婆从广州回来过年了,“这是今年自家做的,不是偷来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网易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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