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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私事置于公共舆论场上寻求审判,这也不会是真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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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夕:看到一场很有意思的争论,始于有人发现自己的女朋友一直在把易烊千玺的微博私信当作树洞持续每月记录经期,他怒不可遏的把这事投稿到一个微博大号,以期来次荡妇审判,没想到高赞评论区都在指责他小题大做,2023年了还在搞月经羞耻那套东西。

当然,当这条微博的评论区被搬到B站去了之后,画风又是截然不同的,B站的弹幕纷纷表示离了大谱、三观崩塌,难以理解为什么向陌生人汇报自己的经期还能得到如此宽容甚至骄纵的支持。

其实两边都是茧房,微博收投稿的号,粉丝多为女性,对于把女朋友挂到投稿上这种行为天然不适,再正常不过,而B站的分发机制则会不断找到对此产生激烈情绪的男性用户,本就承担着这个时代水涨船高的爱情成本,当然会把自己视为站在性别战争的悬崖边上退无可退。

至于当事人双方的分歧,女性认为明星根本不会看私信,这就是一个用起来更顺手的记事本,在高强度刷微博的习惯下都不必切换客户端,而男性则不能接受自己的女朋友向异性开放双腿之间的信息——尤其是不太讨他们喜欢的流量鲜肉——甚至代入精神被绿的委屈。

这里面未必没有雄性竞争的成分,比如要是那位女生是把经期发给杨幂王菲之类的账号,她男朋友的怒发冲冠大概率会少冲一些冠,但是偏偏是给易烊千玺这种偶像,于是难免尖酸刻薄的护食起来。

这里面有很多容易延伸的话题,比如两性之间的尊重标准应当如何界定,或是维护尊严和物化他者之年差别何在,但我也许因为对于这类网络争吵过于疲劳的缘故,总觉得说服别人是一件耗资巨大却又收益极低的事情,三观没有必要总是一致的,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是的,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不是兼容并蓄,不是和而不同,不是求同存异。

即便是在亲密关系里,你如果意识到无法接受对方的某种行为举止,沟通当然是必要的,但沟通的结果是否如你所愿,这个却未必可以强求。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接下来就是两个选择,一个是你依然馋对方的身子,那么就只能选择忍着,这是成年人之间的相处之道,你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按你说的方式去做任何事情。

如果你忍不了,那就做出第二个选择,果断分开,相信自己会遇到更好的人,一个不会触犯到你的底线的人,地球上70多亿人口了,不愁没有这样的人。

最没有意义的,就是把这样的私事置于公共舆论场上寻求审判,这也不会是真正的审判,而是一场扔石头的比赛,有些扔到了你身上,有些扔到了对方身上,无论哪边被扔的石头多一些,在这两个遍体鳞伤的身影里都不会诞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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