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篇仔细说一下这两天首页热议的巴塞罗那华人房子被侵占这事。
要说清这个问题,就涉及到西方社会中非常深,但很多人没意识到的一个东西
——没有什么是天经地义的,连“天经地义”这件事本身你也得掏钱
1
首先,房子被人侵占拿不回来这事不是孤例,西方各国都有,称为“Okupas”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的非业主持续占用对方土地超过一定时限后,原业主的起诉期限终止,占用者可以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
另外,他还有一个变种,不是直接侵占,而是租客变相侵占,就是租了房子不交租金,你赶不走对方。
还记得之前台湾华人教授周文伟在美国买了12套房,结果收不上房租,最后走投无路持枪血洗教堂的事吗,就是这个情况。
努力工作一辈子攒了钱在美国买了12套房,以为能靠收房租养老,结果遇到很多租客不给租金,尤其夸张的一个租客整整白租了两年,他实在忍无可忍去强制驱逐,结果被对方打断了手,耳朵也被打聋,报警也无法解决。
2
很多人最好奇的肯定是,西方法律不是号称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吗?为什么房子被别人占了拿不回来?
NO,你并未真正理解这个法条
你在房屋里,对方进来,你持枪赶对方出去,那你这个操作是合法的,你在捍卫你的私人财产,即“城堡法”
但问题在于,如果此时你不在房屋里,没有第一时间启动“城堡法”来捍卫自己的私人财产,那么,一段时间后,对方就可以以居住权等理由占用你的房屋。此时就是对方在用城堡法了。
这个时间有长有短,长的有18年,短的甚至有24小时。
比如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林女士,房屋被占了拿不回来,报警后警方的回应是,根据科罗拉多州法条:警方有权在房屋被侵占的最初24小时内将侵占者赶走。但在那之后,警方不能对其进行逮捕。侵占房屋的人居住时间越久,就越难将他们赶走。
刚刚说的周文伟也类似,报警后警方提醒的就是“切记不可单独进入房客住处”
根据西方法律,房东把房子租给租客,却在没有得到租客的允许下进入房子,是违法的,算侵占对方房屋。一些华人房东就是没注意这一细节,反而被租客告上法庭,运气不好就是6个月到2年有期徒刑。
这些法律说白了就是用一切办法,限制你“无条件”的通过房产来获取增值。
3 那么,你可能好奇了,照这么说,外国岂不是压根不保护房东,房子随便占?
NO,你又错了
可以解决,但是要代价
比如今天那个老外提到的,找当地教父解决。
再比如,一次性买下一整块小区,搞个lease office出租,然后请专业律师,从征信申报欠租,到租金拖欠起诉,再到驱逐申请,一整套法律手续全部齐全,你要敢来我这里拖欠房租?马上有律师带着警察让你滚。
钱不够可以买好一点的小区,但好一点的小区物业费也贵,本质还是高物业费请了好的律师。所以为什么美国律师赚钱明白了吗?中国是遇见不公平找律师,美国是你找了律师,才能有“公平”。
而更直接的方法,美国电影已经告诉你了
骑上哈雷摩托,带上老式来福,告诉对方这是私人土地,我们不分享土地
总结就是
要么你自己拿上枪去赶走入侵者,
要么你找教父去帮你赶走入侵者
要么,你掏钱请律师去驱逐入侵者
发现共同点没有?所有途径,都要“代价”
中国是大家长式政府,所以大家长期形成了思维定势,
治安一定是好的,秩序一定是有序的,面包是会从超市货架上长出来,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对方占了我的房子,警察就要帮我拿回屋子,这是“天经地义”的。
但国外不是,他们的逻辑是,
对方占了你屋子没错,你应当拿回自己屋子也没错,
但“天经地义”是需要代价的,官方不是无限责任制的大家长。
你想收房租赚钱,要么你自己持有武力,要么你雇佣武力,要么花钱找律师,总之,你必须付出一些东西,才能有“天经地义”
你什么都不付出就能无条件收益?哪有这样的好事?
理解了这个,你就能明白,西方这一块的法律看起来魔幻,但并不是一些人说的,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绕来绕去白左化,恰恰相反,他其实身体力行的在阐述一个很残酷的道理
——资本主义不养巨婴
你要自由,就要接受自由的全部,包括代价。
所以很多公知天天吹美国私人财产不可侵犯啦,城堡法啦,吹了几十年,但连这个本质都没理解,其实挺搞笑的。
来源:诗翰 微信号:lixingdeqingga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