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刀郎新歌的歌词很有意思

【背景提要】《聊斋志异》中的《罗刹海市》是一篇文言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马骥在海上失事后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异域国家罗刹国,这个国家的人们都是“以丑为美”,凡是越丑的反而官做的越大,越丑的女人越受追捧。奇葩价值观,奇葩审美的代名词。

【词】:

罗刹国向东两万六千里

过七冲越焦海三寸的黄泥地

只为那有一条一丘河

河水流过苟苟营

过七冲”指的是中医中消化道的七个冲要部位,包括飞门、户门、吸门、贲门、幽门、阑门、魄门。(你们懂得都是那些器官)

越焦海”则是指能量转换的过程中,能量从食物中被释放出来,形成了一种叫做“焦海”的东西。(消化过程产生某些东西)

一丘河,一丘之貉。

至于为什么会是“三寸的黄泥地”呢?因为“河水流过苟苟营”。

苟苟营即成语狗苟蝇营。

【词】:

苟苟营当家的叉杆儿唤作马户

十里花场有浑名

她两耳傍肩三孔鼻

未曾开言先转腚

每一日蹲窝里把蛋来卧

老粉嘴多半辈儿以为自己是只鸡

解释:

叉杆儿”老粉嘴儿”“勾栏”遥相呼应是一个方言词,指的是妓院老板,旧指妓女的保护人。“老粉嘴多半辈儿以为自己是只鸡”这话自行理解。

两耳傍肩”中傍肩在某些地方之乱搞男女关系。

三孔鼻”,聊斋原文里罗刹国的丞相就是三孔鼻,很丑陋。

把蛋来卧”指的老母鸡孵蛋,要生小鸡。

未曾开言先转腚”这句话未曾找到出处(微笑)。

整句话的意思,驴(脸长)在长的丑陋,而且乱搞男女关系。

【词】:

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

那又鸟不知道他是一只鸡

勾栏从来扮高雅

自古公公好威名

勾栏”在宋元时期是指戏曲杂剧演出场所,后来基本上就是专指妓院了。与前面的“叉杆儿”老粉嘴儿”是一个意思。

【词】

打西边来了一个小伙儿他叫马骥

美丰姿 少倜傥华夏的子弟

只为他人海泛舟搏风打浪

龙游险滩流落恶地

他见这罗刹国里常颠倒

见【背景提要】,这里主要介绍下《罗刹海市》。

【词】

马户爱听那又鸟的曲

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

半扇门楣上裱真情

“马户”是苟苟营当家的叉杆儿,爱听又鸟的歌曲,“三更的草鸡”之后牝鸡司晨。

半扇门”,是指暗娼,暗娼们多是开了半拉门,站街女见有来客,就垂下门帘,开始工作。

“半扇门楣上裱真情”结合上面的解释,这句话大概是说在暗娼那里“裱”真情。。。

【词】:

西边的欧钢有老板

生儿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犹太人哲学家,钢铁工业企业家的儿子,师从罗素,主要在数学哲学、精神哲学和语言哲学等方面,著有《逻辑笔录》《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假话能得好处,谁还愿意说真话”!

【词】:

底那马户是驴还是驴是又鸟鸡

那驴是鸡那个鸡是驴那鸡是驴那个驴是鸡

那马户又鸟

是我们人类根本的问题

最后这句类似写作文,要点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怪现象呢?因为是人的问题,是“我们人类”的根本问题。

我们是人类,即非又鸟,又非马户!

@有个梨GPT:刀郎新歌的歌词很有意思。

翻了一下蒲松龄的原文,虽然篇幅不大却是一个很丰满的故事;罗刹是罗刹国,海市是海市蜃楼的海市,马骥去了罗刹国,把脸涂黑扮丑迎合了罗刹国的审美(和中国的审美完全倒过来);故事的后一半马骥娶了龙王的女儿,然后又回家尽孝服侍父母,后一半故事没有在歌曲中出现。

歌词是非常见语言功力的,使用大量民间俗语,很高的信息密度让人目不暇给;如果你觉得歌词非常丑陋那就对了,这就是原著中罗刹国颠倒的审美;歌曲的立意也和原著一样讽刺世俗里迎合颠倒的黑白,没有什么仇女或那英之类的事儿;九年制义务教育太失败了,大多数人对语言的理解只能理解到字面,而不是去理解其意象。

歌词的张力就体现在用完全民俗的语言和它堆积出来的意象的对比,加上一直形影不离的唢呐和地方戏曲腔刀郎的声线;最后还不忘调侃一下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是欧洲的钢铁大亨(西边的欧钢有老板,生儿维特根斯坦[哈哈]);但维特根斯坦的早期观点就是人类的语言在哲学上被大量误用,很多所谓的哲学问题其实是把语言用在了不恰当的地方所以维特根斯坦直接拒绝大多数哲学问题需要回答。

刀郎的歌词延续了蒲松龄的叙事,但完全用写意的方式展开,碎片化的意象,又去除了逻辑;歌词中特别强的地方在于传统文学审美中的「状物」,诸如「红描翅,黑画皮,绿绣鸡冠金镶蹄,」这是诗词水准的浓墨重彩的华丽表现力(比如陆游钗头凤开篇);然后话锋一转成白话文,「黑煤球再怎么洗也是个脏东西。」这不但是文意上的点睛,你还下意识的在红黑绿金的浓厚色彩下的翅皮冠蹄这样具象的物件儿下,仿佛看到突然的画布扯下,露出只有黑白没有色彩的脏东西。这一段真的是绝了。华语音乐里虽然有梦那样的文字高手,但是能把传统色彩油彩戏剧脸谱道具般的意象玩儿到这种文字表现力的,我真没看到过。

所以最终说的人类的问题有两指,一个是这个歌词本身的手法,其实是挑战了听众的语言理解力的,要是从字面去理解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微博上的读者文学理解力不太行,前几天写的一个帖子让崔健承担反面角色的责任出场竟无人读懂);另一个是蒲松龄的本意,迎合颠倒是非黑白的社会价值。

++++

非常用心用力的作品,在流行乐的篇幅下能做到这么好,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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