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为了退个机票,我被开了死亡证明

为了退个机票,我被开了死亡证明

最近刷到一位博主的帖子,看完之后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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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某位小姐姐想退自己定的机票,手续费要扣2000多元。

心疼小钱钱的她就去找了家专做全额退机票业务的网店。结果,店家真帮她把钱全退回来了。

就在她大赞店家靠谱的时候,网友提醒她,别高兴得太早,快去查查对方是不是给你做了张死亡证明。

因为这行惯用的手段就是给客户假造一张死亡证明,骗航司退钱。

每一个读到帖子的人,都被这种下头操作震惊到了。

谁能想到,死亡证明还能随便开???

就在大家满头问号的时候,有人现身说法,讲出了自己的血泪史。

这故事最离谱的地方在于,当事人听过死亡证明退机票的操作,所以特地问过卖家是不是也用这一招。

人家明说了,如果是这种旁门左道的法子,那自己情愿走正规途径退票。

可卖家还是瞒着她,一边说着“不会不会,我们超有底线”,一边悄悄给她做了死亡证明。

你以为他们有渠道,其实他们只是够缺德。

遇到这种事儿,除了地铁大爷脸.jpg,还能怎么办。

也有一些网友反映,自己没遇到过这么极端的情况。卖家给他们开的是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想到被退回的真金白银,这种不那么晦气的证明好像也能接受。

在实操过程中,经验丰富的老板还会手把手地指导你——如果平台和航司说你开的证明是假的,你就跟他们胡搅蛮缠,实在不行就用投诉来威胁他们。

总之,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千万不要心虚!

也有些客服会告诉你,退款期间不要接航司的任何电话,否则可能会退款失败。

咱也不知道,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咱也不好说,他们到底给你开了张什么证明。

当你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一定还有千万只蟑螂躲在暗处。

伪造死亡证明这门“鬼生意”一直很热。

某些很有关系的商家,自称可以制作全国各级各类医院的疾病证明。

什么“骨折证明”、“阑尾炎证明”都是小儿科,人家连“病危通知书”、“死亡证明”都能开。

只要你肯花钱,他们就能给你献上一条龙服务:就医记录、住院证明、检验报告等等一应俱全,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开不出的。

(记者与“死亡证明”制造商的对话)

记者在暗访的时候发现,干这行的老板们相当自信。他们会告诉你:

我们的文书都是刻章做的,章子现刻现盖,质量有保证。 只要不用于司法鉴定,其他都没问题。

 

特地Q了一下“司法鉴定”,说明老板是有敏感性的。

要知道,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死亡证明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的机构也很多元。

医院、卫生所、村委会、居委会、公安司法部门、殡葬部门都能开这个证明。

各部门开出的制式各不相同,不同部门之间还不进行交叉验证。

除了正经的司法鉴定,普通单位(比如航司)或个人看到这种文书,根本没有渠道验证它是真是假。

法外狂徒们就这样找到了可乘之机。

他们买了假材料去骗保险,骗继承权,骗丧葬费,骗抚恤金……

在不断刷新人类道德底线的同时,也为我们积累了众多奇葩新闻大赏的素材。

有人为了逃避刑事处罚“装死”——

有人为了躲债“装死”——

有人为了再婚,让丈夫“装死”——

更抓马的是这个骗继承权的案子——

“大聪明”小李为了独吞父母的房产去还债,给爹妈做了死亡证明。

2019年,他向法院撒谎说父母都已经去世了,舅舅对房子有继承份额。 自己和舅舅多次协商未果,导致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所以他打算起诉舅舅,要回房屋的所有权。

实际上呢,他舅舅早在2010年就去世了。

开庭时,他找人假扮舅舅参加庭审。

假舅舅趁着法院调解,顺水推舟,表示自己忽然想通了,愿意放弃继承份额。

于是,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房子归小李一人所有。

小李就这么顺利地靠着演技完成了自己的计划。

幸好有关部门明察秋毫,上述这些案例里的主人公才没能逍遥法外。

假死亡证明横行于世,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假出生证事件。

当时,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实名举报了湖北某医院院长叶某芝。

这位院长长期勾结黑中介倒卖新生儿出生证,为代孕和买来的孩子洗白身份。

一张出生证,在中介那里的报价是9.6万,其中6.6万是叶院长的提成。

死亡证能买卖,出生证也能买卖。从摇篮假到坟墓,怎么想都觉得细思极恐。

其实,针对各类医学证明、文书造假的问题,卫健委和公安部早有关注。法律对此也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医生做假材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指出: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明明有现成的法律规定,但造假现象却依然在“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地带里潜滋暗长。这说明法条的落地仍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相应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也有必要得到强化。

遇到那些知法犯法的“白衣魔鬼”,就该严厉打击,追究到底。

另外,也有必要提醒一下各位,购买医院的假证明同样涉嫌违法。

虽说大家赚钱不容易,但某些打擦边球的小便宜,咱们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或许,你今天还在为退到全额机票沾沾自喜,明天就被航司拉黑或者举报了。

也可能,你今天还在夸赞中介办事得力,明天就发现自己提供的信息被他们卖得什么都不剩了。

永远不要相信那些无视规则的人。更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把自己和他们绑在一条船上。

(成功全额退机票的买家,狠狠表白商家。)

很多时候,命运“馈赠”的小便宜,早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比如,低价代订酒店。

你以为抢到了低价高品质的旅行住宿体验,其实商家可能正借着你的名头盗刷别人的信用卡。

比如,折扣话费慢充。

你以为自己捡漏了便宜的话费充值卡,其实是被人利用、帮人洗钱。

这里面全是赌博网站的套路:

等待你的结局,高概率是被运营商封号。

比如,刷单。

你以为自己只要躺在家里动动手指就能赚佣金,殊不知人家只是想等你长得更肥美之后,再挥镰刀。

为了骗取你的信任,骗子会先让你购买低价商品去刷单,然后把本金和佣金返还给你。

等你越陷越深,刷单金额越来越大,就会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提现。

现在,进阶版的刷单骗局还会披着慈善的外衣,让你默默上头,防不胜防:

(深圳公安分享过的一个案例)

再比如,出租医保卡。

一些老年人觉得自己医保卡里的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借给别人用,自己赚些“租金”。

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和刷单一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是在变相盗骗国家的医保资金。

能够轻松赚钱甚至不劳而获的方法,要么写在《刑法》里,要么被别人藏在保险柜里,没那么容易让你知道。

网上看到这样那样的小便宜,赶紧有多远逃多远。

永远别去接那些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然,它一定把你砸到坑里。

有人说,难得开个假病证明,钻次空子,有什么大不了的?人家航司也不在乎这几个钱。

可你想过没有,正是因为很多人都抱有这种侥幸心理,市场需求大了,才会刺激假证贩子把这个空子发展成一门拥有成熟产业链的生意。

试想,以后谁还会相信这些医院证明的真实性?

钻空子的人多了,会不会倒逼航司从严管理退票机制?

真到了那一步,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影响。

这就是个现实版“狼来了”的故事。

在查阅死亡证明造假的相关新闻时,我们还看到过这样一个例子:

(《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

一名女子知道筹款平台审核不出医院证明是真是假,所以买了假证去网上卖惨骗钱。

不到一年时间,就骗了9万多块。

就是因为这种案例太多了,大家现在几乎不会去网上献爱心。

筹款平台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而那些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人也因此失去了一个求助渠道。

如果公众的爱心总被恶意利用、肆意践踏,就不要责怪社会越来越冷漠。

前阵子,有张截图在各大平台上疯传:

查了一下,新闻没有明确的出处,可能并不真实。

但巨大的转载量,说明了大家的态度。

人们实在无法理解这些讹人老人的所作所为。

为了“报销”医药费,他们竟然会去冤枉帮助自己的人。

真让人不寒而栗。

(曾经引发舆论轰动的吴伟青案)

有朋友之前碰到一个骑三轮车的大爷连人带车摔在路上。

他说,当时很想过去帮助对方,但又害怕被碰瓷。

他周围的人都有类似的顾虑,掏出手机报警的人很多,直接上前的人很少。

也有一些好心人,想出了两全其美的方法。

他们会在救助别人的同时,全程录像。这样既不耽误救人,又能保证自己的清白。

虽说是个好办法,但想想也挺黑色幽默的。

做点好人好事,竟然也要细细算计。

生活中,我们常常感慨,当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戒备心理越来越强。其实就是某些“害群之马”推高了社会信任的成本,败坏了社会风气,最终连累所有人都要为此埋单。

或许,我们无法要求人人都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但“勿以恶小而为之”却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否则,谁都不知道“恶”的回旋镖会在何时何地扎到自己身上。

来源:雷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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