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erlintu:重读《围城》里赵辛楣方鸿渐一干人等去三闾大学那一段,一是觉得那一路真是苦,原本在上海养尊处优的,忽然就奔波在泥泞的路途,差点连饭都吃不上,更不要说喝杯正宗的咖啡了(哈哈哈书里就是这么写的)。作为一个容易共情的人,我立即就起身冲了杯三顿半的挂耳,非广告,实景再现。
第二就是居然很佩服孙柔嘉。用“居然”,是因为孙柔嘉在小说里算不得光辉形象,杨绛都忙不迭地跟她撇开关系,声称不是自己,说: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
总之没啥闪光点。
但是我这次重读,觉得孙柔嘉很厉害啊。首先,上海小姐,在那个年代,愿意跟一群男人跋山涉水地去一个此前一无所知的大学教书,就很有胆识;
其次,这一路几个男的都快崩溃了,她作为女性就更难,比如说被妓女当成同行;坐车时因坐人家米袋子上,对方为她是个女人大感晦气;还有老色鬼李梅亭制造的困扰等等,她除了生病那次哭了一场,大多数时候都很淡定。
另外她还很能干。在吉安,高校长汇来的钱已经到了,但银行要求他们找个机构担保,否则就不给汇兑。赵辛楣等人跑到教育局,局长怀疑他们是骗子,顾先生叫孙柔嘉去妇女协会想想办法,懂王方鸿渐说:“女人的性情最猜疑,最小气。叫女人去求女人,准碰钉子。”
孙柔嘉打破了这刻板印象,书里没说她和妇女协会的交接,只说她出去不到一个钟点,就“拾”了个女同志回来。女同志的男朋友在公路局做事,可以帮他们担保。大家相谈甚欢,孙柔嘉手拉手地把人家送出了门。
就说你佩服不佩服孙柔嘉的身手吧,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不到一个钟点,就能跟人家缔结这样的友谊。放现在她都可以开个班给大家讲关系学了。
但书中对孙柔嘉的肯定相当克制,反而讽刺她听到李梅亭说自己命中注定会遇到贵人时,以为是说她,“一阵红的消息在脸上透漏”。她本来就是这些人的贵人啊,不然人家女同志哪里会搭理他们。
书中对孙柔嘉的各种好都是一笔带过,比如说她在三闾大学虽然各种不顺,但如她自己所言,她一个年轻女孩子,出来工作,被男学生其实是以“荡妇羞辱”的方式欺负,并不是她的错。她渐渐在三闾大学立住足,可方鸿渐没有拿到聘书,她毫不犹豫地就跟他走了。
回到上海,虽然是靠她姑姑的关系找到工作,但方鸿渐的工作不是也靠赵辛楣找到的吗?她能待下来,还是有这个工作能力的。
她挣的比方鸿渐多,和方鸿渐结婚后,小家庭的家具有的是她姑姑帮忙置办,有的是她预支了工资买的,方家是给他们提供了房子,但他们要交房租。
不到被惹毛,孙柔嘉不抱怨方鸿渐不行,俩人吵架,她有时还会想办法哄方鸿渐高兴。方鸿渐背后的那个家族全员讨人厌,她也只是敬而远之,并没有特别怎么样,作为妻子,她算是很可以了。
要说孙柔嘉有什么错,大概就是太想结婚,把好端端的一个独立女性变成绝望主妇,也让本来无意于跟她结婚的方鸿渐稀里糊涂变成人夫,想起来就有许多意难平。
方鸿渐本人其实也有点半推半就,但结婚这个事,孙柔嘉确实需要负很大责任,甚至可以说,这是她在本书中呈现的重大“人生污点”。
为了得到一个丈夫,她“千方百计”,具体做法包括但不限于装天真扮可怜,虚构所谓老爸听到“流言”后前来兴师问罪的家书,在李梅亭等人面前做出和方鸿渐亲昵的姿态,致使方鸿渐无力招架,只好跟她订了婚。
看她这般苦心孤诣带自己入坑,就很想劝她一句,何必呢,不婚不育保平安这话是极端了点,但她像《西游记》里女妖精般,放出手段赚到的这个丈夫真不是能延年益寿的唐僧肉啊,对自己好一点不好吗?
其实孙柔嘉也无奈,她自有先天短板。方鸿渐这个人,她必须嫁,倒不是因为她有多爱他。
《围城》里对方鸿渐比较经典的一句总结是“不讨厌,但全无用处”。但没用本身就很讨厌啊,何况方鸿渐的讨厌不只是没用的讨厌。
孙柔嘉姑妈说他是:“本事不大,但脾气不小”,方鸿渐面对这世界时,老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似乎全世界都得上赶着舔他,有一点舔得不到位,他就要以受害者自居。
就从一开头开始说,他和鲍小姐相好,彼此心知肚明不过是一场露水姻缘。鲍小姐是个拎得清的人,原生家庭贫穷且重男轻女,她的福祉要靠自己去挣。她当然不会是恋爱脑的傻白甜,和大叔结婚,偶尔找个顺眼的打个牙祭,是她的常规操作。方鸿渐年纪一大把,但那么多女人看上他,外形应该说得过去的。
方鸿渐呢,他其实也是馋人家身子,鲍小姐说他像自己的未婚夫,若他对鲍小姐有真爱,不是应该感到遗憾吗?才不,方鸿渐是得意、兴奋,感觉自己的机会到了。
就是船上的一场放纵,船近岸了,理性的鲍小姐开始保持距离,似乎也没什么不对。但方鸿渐气得心头直冒火,“他想不出为什么鲍小姐突然改变态度。他们的关系就算这样了结了么?”
不然呢?让她学rose?你也不是jack啊。大概方鸿渐潜意识里,鲍小姐要像《莺莺传》里的崔莺莺那样哭一场,怪自己的命运,表示对他永不忘怀。痴情,不是女人应有的品德吗?鲍小姐洒脱得太可恶了。
他骂鲍小姐没有心,“肉”也变了味,算是很恶毒了,觉得自己被她引诱了,玩弄了。但一转脸,看见袅袅婷婷的苏小姐在他面前红了脸,他马上又大献殷勤,扶着人家的腰就下了扶梯,把鲍小姐忘掉九霄云外了。
记忆力不好的人,就不要谈“心”了好不好。
至于他的准岳父母,俗是俗了点,但对他仁至义尽,供他出国,回国又让他住在家里,在自家银行工作。闹翻后还送了他几个月工资,他去三闾大学,人家又送了四色路菜。
他花了人家的钱,吃了人家的东西,张嘴就说人家是“市侩”。“不食周粟”这事儿是他爹瞎说的,但他在人家面前真的挺骄傲,口口声声说自己“有钱”,那么,要不要把人家的资助先还了呢?
他最为愤懑不平的,是被三闾大学的校长高松年欺负,说好请他去做教授,到那只给了个副教授的职位。高松年不是啥好人,但这事还真不能全怪他。高松年本来听信赵辛楣的介绍,以为方鸿渐是美国博士才请他去做教授的,后来发现方不过是个本土的本科生,是没法请他做教授啊。
那么这事儿要怪赵辛楣了?也不能。赵辛楣咋知道方鸿渐是博士的,一定是在当初方鸿渐回国时,他那准老丈人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里。老丈人所以认定方鸿渐是博士,不是方自己说的吗?还寄了戴博士帽的照片回去?
是谁给方鸿渐的勇气,觉得籍籍无名的本科生,一出山就能做国立大学的教授?人家孙柔嘉也是本科生呢,范懿也是,方鸿渐也许有点见识,但一开始教书时,也没显示出过人之处。
方鸿渐的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说白了就是“既要……又要……还要”。准老丈人的钱他要,还要老丈人一家花了钱而不自知。准丈母娘的照顾他要,还要丈母娘在他面前说话得体,就算被冒犯,也能哭着原谅他。
他返乡时家乡的报社记者采访他,他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 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些。”也是很享受这种尊荣的。
这不就是巨婴吗?总是理直气壮地索取,总是想要这世界对自己温柔相待,如果世界拒绝,他就要气疯了。但也不能怪他这么想,他不是无端撒娇撒泼,这一路走来,他确实活得太容易了。
有准老丈人的飞来横财,有白富美的青眼有加,有独立女性自带口粮千方百计要嫁给他,他没法不觉得世界就是应该为他设计啊。
方鸿渐所以被如此优待,不过是因为,他是一个男人,在那个时代,这些都是一个男人该得的。
方鸿渐高中时候被老爸和周家订了婚,上了大学之后,“想起未婚妻高中读了一年书,便不进学校,在家实习家务,等嫁过来做能干媳妇,不由自主地对她厌恨”。
大学生方鸿渐想找个在智识层面上跟自己更能沟通的女子,也没什么错,问题在于,他这未婚妻为什么不把书读下去呢?
当然不是因为家里没钱,也不是因为她爸妈不爱她。也许正因为爱她,就不想让她读太多书,就像现在有些爹妈不肯给女儿买房子一样,怕女儿翅膀太硬嫁不出去。
方鸿渐他爸也说:“女人念了几句书最难驾驭。男人非比她高一层,不能和她平等匹配。所以大学毕业生才娶中学女生,留学生娶大学女生。”换言之就是,女人学历越高,市场就越小。
那苏小姐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读大学时还有人追求,读到女博士,发现她的爱情像一件颜色和样式都过时的衣服,只能孤芳自赏,怀着一种“崇高的孤独”。
所以周家宁可曲线救国,拿钱去培养方鸿渐,哪曾想方鸿渐吃干喝尽良心全无,把嘴一擦就翻脸不认人。只能说,在那个时代里,不小心生了女儿真是太危险了。女儿活着,担心她被女婿欺负,女儿死了,自己也只能白白被女婿欺负。
那么可不可以随缘呢?也不能。在《围城》里,几乎每个未婚女子,都有失嫁之忧。
比如说方鸿渐得罪外语系刘主任,就是因为不想娶他的妹妹刘小姐。刘主任明知方鸿渐无能,但妹妹嫁不掉,是刘主任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刘太太也着急,说实在不行,就给人做填房吧。活成一个老姑娘,似乎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好容易有个相亲的机会,夫妻俩不胜欢喜,刘小姐气得够呛,说:“女人就那么贱!什么‘做媒’、‘介绍’,多好听!还不是市场卖鸡卖鸭似的,打扮了让男人去挑?”她心里一清二楚,但还是熨了衣服化了妆去相亲。
在这种环境里,就算是父亲说话时喜欢夹杂英文的“你我他”小姐,也要认真拜读《怎么得到一个男人并守住他》这种书; 方鸿渐虽然讨厌,但比起书中的陆子潇李梅亭等人,起码不恶心,就足以让他他成为“你争我抢的一块肥肉”。婚姻对于孙柔嘉是刚需。她瘸子里面挑将军,看见一个方鸿渐,就得千方百计地抓住他,而方鸿渐作为一个男人,算是吃尽了性别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