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赛:这两天发现了个非常离谱的案例!
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因为离职后从事同样工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余元。
离谱!竞业协议被玩坏了。连个厨师招聘都开始黑化了是吧。
说不定,以后门口扫地的大堂里清洁的都得写竞业协议哈哈哈。再说了,竞业协议的前提是你得给钱呐,给了么?
关于求职者的竞业协议,某《劳动法》是这么写的。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离职时被明确要求履行竞业协议,一定要注意合同内的打款方式以及免责条款。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拿到补偿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或是书面发送解除函来要求解除协议。
再回看新闻中提到的冷菜厨师。
2023年4月,餐饮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损失9.1万余元,但在刘某离职后,餐饮公司并未向其支付过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先不说配菜的厨师,搞竞业协议离不离谱?
合着人家公司压根没付钱,还要求求职者遵守竞业协议,这是哪门子的事啊。
如果竞业协议,一旦开始大量下沉,甚至滥用,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学坏容易学好难啊!
果不其然,法院是讲理讲法的,日前,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可太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