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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创作领域,真正能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人不到10%

@法山叔:说一个可能是众所周知的热知识:在小说创作领域,真正能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人不到10%,不说其它的,如果你能单凭码字让自己做到月入4k,那我都要说你多少是个咖了,肯定不至于到头部,肩部吧。而若你纯靠码字能做到月入过万,达到某乎、某红书、所谓一线城市白领平均水平,那你的名气断然就已经不小。那些年入千万以上的作者,万中无一,且也是终日写作,写作量极大。即使你可以卖影视改编,现在红利期早过了,一般卖不了大钱,你要卖得起钱,前提是已经有了改编成功的作品。

我为什么知道呢,除了认识一些出版和创作领域的朋友,今年来咨询我的涉及刑事的作者不止一个,恰巧我团队又有律师对有关领域略知一二,每次有人来咨询,她都会跟我说,“老板,这个作者很有名的!”然后咨询时问到作者写了多少字,有多少收入,我都会惊讶于“你不是已经成名了吗,怎么也没赚什么钱。”

这句话我彼时肯定不会说出来,但也的确是我心里话。
希望作者朋友们不要感到被冒犯,就拿我自己来说,我也出过三本书了,我要是真靠版税那点钱活着,我得饿死,若要靠写小说养活我单位这么多人,那更是做梦。

我对此印象很深,因为这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我自认为我的收费在同段位不算高,尤其是一些我感兴趣的案件,但有的作者的确是我即使打骨折他们都付不起律师费的地步。我也有团队要养,每年精力也有限,所以无奈无法达成委托。

你要说这些作者没丁点文采,没两把刷子能写到走到前面?若他们的作品没有哪怕一点艺术价值,喜欢他们的这么多人就真都是茹毛饮血没读过书的傻逼?
你可以相信尽管并未对此作出评价的鉴定意见,你可以无限拔高自己或许一般的审美来彰显与众不同,但你也得相信读者的选择,可即使是能赚到钱,真的也就那点钱。我都不和208比了,我的博主客户们里,做到头部和次头部的,一条广告几十万很正常,和他们比,这些作者堪称为爱发电。

但为什么还要写,还在写呢,无非是对很多作者而言,创作是一种本能,他们真的很喜欢,在写作的时候,他们真的很快乐。

我为什么还在写呢,我也喜欢,我也能获得快乐。写作是一件没有“喜欢”就绝对无法继续的事。

哎,一群“穷”作者。

而对一些作者来说,没钱甚至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创作边界的问题。
“成熟”的作者已经学会“分寸”,“不成熟”的作者就会面临惩罚。
而有的惩罚,着实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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