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neo anderson
记住,《婚姻法》最重要的作用,是规范以婚姻为媒介的财产关系,或者说,以家庭为细胞的私有制社会中,最基础的财产关系。
婚姻四大功能:男欢女爱、生儿育女、心理慰藉、财产联盟。
一般来说,娶妻娶德,娶妾娶色。
说是德,其实是对方家族的实力。
娶妻,为的是财产(权力)联盟,同时直系继承人。
娶妾,是为了满足性欲,顺带产生候补继承人。
一旦男方 GG,那么男欢女爱,生儿育女,心理慰藉的需求就都没有了。
下面就是财产分割问题。
直系继承人继承财产联盟的主体部分,候补继承人获得一部分金钱、官职或者少量土地。
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那么候补继承人顺位而上。
如果没有婚生继承人,那么其他人,比如兄弟、侄子、叔伯,顺位而上。
整个利益格局重新调整。
一部分家族会更加显贵,一部分家族会相对疏远,一部分家族会 GG。
谁显贵,谁疏远,谁 GG,说到底是实力和利益的博弈。
这个切割过程,必须四平八稳,否则就容易出现政变。有些时候,皇帝死了,秘不发丧,就是为了制订切割方案,获得最大分割利益。
某位妃子家族很强势,这位妃子的地位就不会差,她的家族在皇帝死后的权力再分配的斗争中,就会占据上风,有机会分得较大的一块蛋糕。(当然,不排除个别妃子被家族出卖。)
那些失落的妃子和弱势的家族,要靠边站,从此退出金字塔中上层,甚至被血洗,肉体上彻底消灭。
众所周知,分赃的时候,人越少越好。
一些毫无根基以色侍人的宠妃,除了绝色之人,可能被隋炀帝那样人笑纳之外,一无用处,二无实力。
其他实力家族在怎么处理她们这个问题上,很容易达成共识。
那时没有终生监禁,终生监禁需要理由。那时还没有叛国罪,只有谋反、谋逆,谋反、谋逆只有死罪。再说终生监禁的成本太高,需要监禁数量太大,也太麻烦,不如一了百了。
她们的结局,自然只有死。
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为了避免她们耐不住寂寞影响大行皇帝的声誉,为了让她们为大行皇帝尽忠,为了让她们去另一个世界和大行皇帝团聚去侍奉大行皇帝,为了不让她们的后半生沉浸在丧失真爱的痛苦之中……
总之,我想让你死,有一百个理由。
一般来说,生育过孩子的妃子,只要别碍事,不会被处死。
因为她们代表庶出的众多皇子和皇女的利益。这些皇子、皇女不死,他们的母亲也不会死。
说到底,在媵妾婚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东方,皇室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是庶出子女或者庶出子女的后裔。所以,保护庶出皇室成员的基本利益,是共识之一。
但是,也有例外。
如果嫡出年长皇子位置并不稳固,往往也会对有子女的皇妃,甚至皇后下杀手——避免对方垂帘听政,干扰自己攫取权力。
大妃乌拉那拉氏就是例子。
四大贝勒手握重兵,不希望瓜分权力的过程中,出现干扰,更不希望多尔衮继位,于是达成同盟,逼迫大妃自尽。
如果大行皇帝在临死之前,明确了继承人,并且默许继承人培植自己的势力,那么死后的权力斗争就会弱化得多。
如果大行皇帝又有遗照的话,妃子们就有活下来的希望。有些皇帝死后,妃子就被遣散了,守寡改嫁,悉听尊便。
当然,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羽翼丰满儿子很可能搞熊掌难熟,逼老子退位甚至弑父篡权。
如果儿子弑父篡权,那么妃子们一样死定了。
宫闱内幕,大行皇帝怎么归天的,她们知道的最清楚,留她们干什么?
权力的游戏,血腥而残酷。妃子们属于有资格参加游戏,有资格参与瓜分权力遗产,又没有实力,不能自我保护的一类人,自然很容易出局。
出局的结果,就是死。
来源:知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