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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支付出现之前,人类只有诈骗,没有电诈

@一玶海岸:在电子支付出现之前,人类只有诈骗,没有电诈。

但在电子支付出现之后,电诈做为新支付方式的衍生行业,也就登台了。

有两个推论:

第一,只要电子支付还在被使用,人性的弱点还在,电诈就会存在,它不会消失。

第二,人民生活水平越高,电子支付行业最发达的国家人民,是电诈犯罪的首选目标。

上世纪80,90年代出过国的人,也许还记得欧美国家特别流行的信用卡诈骗,就是电诈的古早版本。

欧美各国的信用卡支付当时就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产业了,而且防范意识极差,几乎为零。

很多欧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都没有密码,完全靠签名完成支付。网络购物同样,知道信用卡卡号,到期日,姓名和卡背面的三位数字就能支付。

于是当时东欧的电诈集团特别猖獗,也和今天的缅北一样形成了产业链。

你今天在纽约街头刷卡,记录下你的卡号信息之后,马上就会有人在波兰把你信用卡刷爆。

当年的东欧北非这些地方,对于欧美来说就是今日的缅北。

但是当时的信用卡支付一是诈骗金额相对不大,二是和其他犯罪比起来,例如人口贩卖,毒品之类,利润并不算高,所以不是特别明显。

进入新世纪之后,电诈这个行业终于找到了新热土。

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古国,人民生活越来越好,手里的钱越来越多。而且创造性地发明了互联网支付这种渠道,普及率全球第一。

简直是电诈业务的大蓝海。

而且在文明古国的周边,还有一个搞犯罪已经驾轻就熟的地方,泰缅老三国交界处的金山角。

现在发现新业态,电诈的利润高到连传统贩毒产业都比不上,风险还低得多,那肯定要大干快上的。

但是电诈虽然利润高,又是个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人手。打电话,聊天啊,都是需要人工的。

人不够就招工,本地不够就去国外招,外国人不来就绑架。

于是就形成今天缅北电诈的规模和绑架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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